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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国资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1-01-29 19:04:5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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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本市国资监管和国企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2020工作亮点及主要做法成效

  (一)市属监管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9.52亿元,负债总额109.4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20.05亿元;累计营业收入48,7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701万元;已交税费总额5,004万元,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

  1.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根据《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整体推进方案》《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拟组建四大集团公司,六大业务板块。年初通过召开清远市国资系统改革重组学习动员会暨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压实责任。2020年12月28日,举行清远市属国企改革重组集团公司揭牌仪式,国资、德晟、水务、旅游四家市属国企集团正式组建。

  2.加快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为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市领导批示精神,由我委制定国企改革三年实施方案,为推进国企改革发展提供顶层设计。目前,该方案已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司法局等9个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我委根据有关单位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10月29日上报市政府审定。

  3.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市领导关于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指示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担当,一是及时出台方案,收到省国资委相关通知后,我委第一时间制定清远市国企公司制改革的方案,并印发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二迅速开展摸底,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共有52家国有企业需要进行公司制改革,其中,市属企业3家,县(市、区)属企业49家;三是及时部署有关工作,向3家需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市属企业发布提醒函,要求各县(市、区)注重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

  4.有序推进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根据我市2020年度第一批、第二批市属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安排,目前,涉改的8家事业单位已经基本完成转企改制方案报批、清产核资、企业组建及工商登记工作;另有4家事业单位经营性职能和资产将划转至相应国有企业。2020年12月31日,举办清远市属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移交签约仪式,涉改的8家事业单位完成移交签约。

  5.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接到该项工作任务后,由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对全市各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和基本情况进行摸查;制订《清远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责任分工、移交主要事项、保障措施和重点工作时间安排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对移交接收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加强部门间组织协调,沟通联系工作;实地走访驻清央企、省属企业,分赴各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截至2020年11月,我市拟移交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合计7834人(其中包含党员1783人),已完成人事档案移交和党员组织关系移交两项工作,继佛山、河源、肇庆后,全省第4个完成实际移交任务的地市。

  6.基本完成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市属国有“僵尸企业”99户,已出清重组100%,其中兼并重组2户、工商注销28户、司法破产64户、其他方式出清5户;第二批排查的市属国有“僵尸企业”222户,已完成出清重组企业218户,剩余4户,正在督导主管部门抓紧出清。

  (三)积极指导企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如推进广东金融学院建设,目前除图书馆外,其他建筑单体均已结构封顶,并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指导德晟公司完成珠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清远敏实项目1.17亿元;指导清源水业公司推进供水工程施工,包括城市供水管网一期工程项目、滨江备用水源项目等,并推动东部供水管网项目和市区供水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预计总投资约为14亿元,目前累计已完成投资约为3亿元;指导清源水业公司在建8个(4条黑臭水体、3个管网升级改造、乐排河)污水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8.69亿元,目前累计已完成投资6.95亿元。

  (四)抓好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召开了清远市国资委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计划和要求。二是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组织各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零事故。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各市属企业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各监管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应及应急处理能力。四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安全防控工作。五是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综治维稳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重要事项。

  (五)积极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任务

  为保市场主体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疫情期间我委共落实了2次租金减免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了3个月租金,帮助企业顺利渡过疫情难关。据统计,累计减免租金2703858.6元,惠及企业102户。涉及租金减免的共有3家下属企业:市新鸿基鸿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减免租金1855904元,惠及企业80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减免租金249293.5元,惠及14户)、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减免租金598661.1元,惠及企业8户)。新增就业岗位计划85个,提供实习见习岗位37个,拟安置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415人。

  (六)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建设

  一是拟就进一步推进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制定方案,建立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前,该方案正加紧制定中;二是配合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拟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我市国企改革发展制定具体施工图;三是印发《清远市市属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印发《清远市北江干流河道河砂销售价格定价机制(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市北江干流河道河砂销售价格形成机制,规范销售价格行为。六是拟定《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行为,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租赁行为的监管,目前拟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意见;

  (七)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研判和风险管控

  一是按时按质报送各企业财务快报,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动态分析。做好国有经济运行分析,及时、完整、真实地反映重大财务事项,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完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按照《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坚持以考核为导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加强对市属监管企业的财务管理、专项审计工作。继续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落实整改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监管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审计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四是加强企业薪酬管理,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按照《清远市国资委改革出资监管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办法》,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进一步完善了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八)进一步推动委机关依法行政

  积极做好干部网络培训、普法学考工作,委机关干部职工按要求完成学时任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布委机关“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国资系统政务动态,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市国资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加强信息审核、报送、宣传和保密工作。积极配合市创文办、市巩卫办开展创文、巩卫工作,组织委机关开展文明宣传、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按时答复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做好企业转制遗留问题,及时处理答复群众反映事项。

  (九)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和各级扶贫相关文件,派出驻村干部入驻阳山县七拱镇塘坪村开展帮扶工作。强化社会参与,积极开展“6·30”扶贫捐赠活动,动员30余家驻清央企、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共计捐赠64.95万元。截至目前,我委对口帮扶村七拱镇塘坪村143户贫困户,共计329人,已实现全部脱贫。

  (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大力加强理论学习,认真抓好思想建设。坚持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集中开展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50次、邀请专家授课5次、集中业务培训5次,参训936人次。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政治建设。制定实施《2020年市国资委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年度党建纪检工作会议,开展系统抓党建述职述廉评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抓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回头看”,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持续突出重点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建设。《全市国有企业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重点任务清单》《全市国有企业落实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情况督导工作方案》,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重点,对国企党建76项重点任务措施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市属国企新建党总支1个、党支部17个,独立法人企业设立党组织比例达87%,发展党员28人,同比增长180%。四是坚持党建工作引领,认真抓好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落实38家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五是持续加强从严治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广泛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开展廉洁风险排查862人次,排查风险点3240个,制定了3060条防范措施,组织281名党员进行了党章党规知识测试;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对40家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班对4家企业进行督查,营造国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经营主体实力不强

  资产总量较小,存在“小、散、弱”问题。目前市国资委监管的40家市属国有企业,从资产状况来看,大部分企业为小型企业,企业之间经营范围交叉重复。国有企业主业不够突出,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收入来源单一,缺乏利润增长点,主业经营效益不佳。

  (二)企业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债务风险问题突出

  市属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资本运作平台,融资渠道单一,承担的政府性任务和项目较多,筹措资本多投向政府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为非业主项目等长期代垫资金。

  (三)领导人员配备及人才队伍建设尚需完善

  企业经营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熟练地掌握现代化管理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才,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现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人员来源单一。

  (四)国资监管方式需进一步创新

  近年来,我市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逐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国资监管要真正实现对“管资产、管人、管事”的全面实时监控到位,还需要从国资监管信息化这个方向找出路。目前,我委和下属监管企业使用独立、分散的管理系统,相互之间没有数据、逻辑关联,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难以进行实时的监控,具体的业务监管缺乏系统支撑,大量工作和流程依靠纸质文件完成,易造成服务和监管效率低下。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开展市属国企改革重组工作。根据市属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对下属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将改革的公益三类、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注入相应市属企业,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依法依规管理接管涉改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

  (二)加快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制定具体改革措施,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

  (三)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拟牵头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税务、市场监管、财政、宣传部为成员单位的公司制改革领导小组;二是拟建立通报机制,每月20日收集各县(市、区)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展进度缓慢的地区发出提醒函,提醒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四)以管资本为主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职能转变,对照调整权责清单,充分体现国资监管机构职责定位。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加大理论研究力度,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和计划,对不符合改革方向、不适应现实需要、存在交叉冲突的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五)继续指导企业推进业务发展。一是继续加强对企业项目投资的指导。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三是指导企业做实主业,做优产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继续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市属监管国有企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风险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企业,切实解决排查不全面不彻底问题,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七)加强企业家和人才队伍建设。修订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探索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

  (八)有序推进年度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继续完善《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按照分类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管理办法,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组织做好2020年度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工作,完善薪酬分配方案。

  (九)加强组织落实年度国资统计报表及决算报表编制汇审和上报工作。按照省国资委要求,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规范对企业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做好我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及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

  (十)开展市属监管企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及中期规划表及编制工作。结合市级预算资金项目入库资料,汇总分析各市属监管企业材料并报送市财政局。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每月向市人大报送监管企业经营情况主要指标。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加强企业财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全面梳理优化财务基础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聚焦财务管理的短板和瓶颈问题,逐项整改,全面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十一)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和执行工作。包括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等工作。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检查组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三部分进行。发挥好全面预算在关键资源配置和全过程管控等方面的作用,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确保预算上报的时效性,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完善跟踪、预警和定期分析机制。

  (十二)强化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制。坚持全面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标准,防范重大风险管控,重点关注融资风险,监测企业资产负债,强化国有资产负债约束,保持国资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十三)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按照《清远市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衔接举措,扎实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广泛动员市属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落地。

  (十四)继续抓好党建纪检工作不放松。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核心作用。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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