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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7 13:32:4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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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对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2020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粤民办函〔2020〕14号)、《清远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府法治办〔2020〕63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2020年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工作,保证工作有人抓,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研究部署依法行政等工作。包括各类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全部经过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有力推进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的规划实施,确保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

        1.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根据《清远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等,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治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思想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责任落实督查工作。三是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根据《2020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切实增强民政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根据《2020年清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2.重大事项听证制度。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为进一步规范局党组权力运行机制,对需要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采取召开局党组会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二是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通过清远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重点领域召开听证会,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三是执行重大事项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向市法制局报送草案前,还经过局法制审核部门进行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四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指派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项目研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合法的、切实可行的意见,防范决策风险。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12月7日,市民政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要持续抓好学习,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更加坚决地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严格法律实施,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要加大普法力度,编制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是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民政法治工作队伍教育培训,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法治工作者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五是对标认真自查,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落实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落实问题整改,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法治保障。

        2.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政务服务优化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栏,公开《清远市民政局权责清单》、实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须提交的材料、审批标准和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图和网办流程等向社会公布。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便民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截至11月,民政窗口办结各项业务 312件,其中行政许可审批159件(社会组织 107件,地名 52 件),公共服务事项 153件。办结率为100%,提前办结率为100%。接待来访来电咨询约6000余人次,日均咨询达25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没有发生投诉的现象。二是依托政务服务窗口,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截至11月,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100%,上网办理率达100%,网上办结率达100%,100%审批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使群众少跑腿、少排队、少等待。

        3.落实信息归集公示制度,增加行政行为透明度。我局认真贯彻清远市信用办《关于做好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了一门网审批系统、司法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两建信用信息三个公示平台的结果公示工作。截至11月累计录入了510条行政许可信息,向社会公示许可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了法人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包括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名称、决定文号、许可内容、决定日期、有效日期、批复文件等信息的录入归集。截至11月,两建平台、“中小融”平台累计录入200条法人信息进行归集;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双公示信息台帐249条,按期补录了79条目录清单编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整改落实,迎接国家评估检查。

        4.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并及时对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按规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清远市民政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等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重点领域方面,社会救助、养老机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信息等都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设置行政执法专栏,对涉及我局业务的规章制度均予以公布,方便广大群众查阅、知晓具体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文件、申报条件等,加强了民政法律法规的公开宣传工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在今年的4月和9月组织相关科室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涉民法典的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做好现存有效的13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四)完善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制定了2020年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是厘清行政职权范围。严格执行“十统一”标准化梳理《清远市民政局权责清单》中的77项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广东省民政厅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标对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民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水平。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8人,全部持证上岗。三是认真履行应诉职责。我局积极回应司法建议,规范相关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有诉必应,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截至11月我局共受理1宗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为零。

       (五)落实“双随机”方案,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和信用信息双公示。一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将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报告形式。截至11月,267家市级社会组织完成了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2019年度年报工作已按期结束。二是扎实开展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分别是整治社会服务机构不规范运行的问题;改进和完善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组织58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截至6月30日,除14家疑似“僵尸”组织和5家准备办理注销登记的机构外,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专项检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相关抽查结果已在法治清远公示平台及清远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公示。

       (六)加强制度落实,切实管好捐赠款物。

       一是指导市慈善总会及时申请开通募捐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向重灾急需方向捐赠。二是加强对全市各级慈善会、红十字会督导,每日上报捐赠统计情况。同时,建立我市慈善组织疫情防控捐赠数据统计和工作报告制度,慈善组织对防控疫情所接受和募集的款物建立专门台账。三是要求各慈善组织在疫情防控期间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要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定向及时拨付到受益单位或受益人账户;非定向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要及时上报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防止捐赠款物积压。四是严格执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根据《慈善法》对公开募捐活动的有关规定,压实主体责任,切实管好捐赠款物,加强捐赠信息公开,抓好捐赠监督管理。

       (七)完善民政法治监督体系。

       一是结合每年“两代表一委员”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今年共办理7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其中主办2件、协办5件)、 40件政协委员提案(其中主办22件、协办18件),所有建议提案都按计划逐一办理并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二是加强对低保等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不定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建立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通报制度,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案卷评查,并将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截至11月,我局登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24 宗26人次,调处24宗,调处率100%。另外,12345平台受理投诉建议共21宗、“市长信箱”受理投诉建议0宗。来信来访或投诉建议我局相关职能部门均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回复信访人,办结率100%。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务实进取,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普法的形式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依法行政的管理机制职能偏弱,层级管理职能配置不尽合理,行政审批工作的衔接、落实和监督有待完善和健全。三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执法力量较薄弱,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法制队伍建设。四是社会组织监管难度大,缺少专业的执法部门,执法监管还不够到位,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强化法治建设业务人员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执法质量。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三是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推进全市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结合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清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整治和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四是组织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参与慈善捐助活动。继续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继续督促各慈善组织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捐赠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慈善捐赠后续工作。五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健全行政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对照国家和省岀台的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配套性文件。七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政行政执法水平。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八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展示法治民政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



清远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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