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1月16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依法规范”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立足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人员到位,狠抓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制度,制定了全局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等具体要求和办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等具体原则,确保职责落实到岗、到人。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20年,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等相关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编制并发布了《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各科室,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整合,形成上下联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进机关日常工作中,提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2020年,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公开信息263条,其中:市局动态类信息公开132条,县(市、区)动态信息公开33条,财政资金使用、财政预、决算类信息公开4条,通告通知类信息公开转载75条,老兵故事类信息公开15条,其他信息类公开4条,并及时回复网上留言7条。坚持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关切的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 “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安置、优抚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
其他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没有行政相对人向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发生。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本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到位,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也还有所欠缺。2021年,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各科室业务面广、专业性强等优势,督促各科室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程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准确、及时、全面地了解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工作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