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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09:37:3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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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努力为推动清远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现场直播,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带队到英德市九龙镇河头村开展专题宣讲。制定《清远市财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等方式,局党组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党支部分别开展专题宣讲、主题党日活动,各科(室、中心)切实压实学习责任,确保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一名财政干部职工。

  (二)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党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2年,局党组通过第一议题、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累计学法12次。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通过集中学习或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全面深入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色、深刻意义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积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遵法守法,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切实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到财政实际工作中。制定《清远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清远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紧扣中心大局,联系工作实际,围绕稳增长、乡村振兴、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推进依法理财工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出台《清远市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办工作方案》《清远市市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市本级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联合审核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22年,绩效目标联合评审涉及项目231个,申请资金34.35亿元,预算安排资金29.14亿元,核减资金5.21亿元,核减率15.2%,项目平均分88分。项目覆盖教育与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经济金融、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事务、城市规划等方面。

  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优惠政策,及时通过局官方网站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强化政策宣传,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降低企业成本力度,推动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跟进落实省级委托、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梳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信息变更、注销备案”等10个事项工作任务及流程;各县(市、区)财政局认真履行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及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将审批事项办理时效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验。加强监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发展,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许可证书的企业共118家、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共41家,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是不断完善监管方式。对照《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调整《清远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的方式,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创新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模式,大力推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网上办”,革新单位登陆认证模式,由原来购买数字证书登陆升级为免费的“刷脸”登陆,进一步减轻缴存企业办理业务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在原有6家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结算业务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再增加4家银行,进一步方便缴存人办理提取业务。加强窗口管理,优化“一站式”服务,全力推行“掌上办”、“就近办”、“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

  六是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出台《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四大类共43项,明确各采购责任主体、评审专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环节、各时段的禁止行为,严禁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及“量身定做”行为。严格落实采购项目的意向公开,规范采购需求文件编制,保障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知情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各科(室、中心)在作出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核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2名,外聘2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2022年共审核文件并出具法律方面意见21份,切实加强对执法行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结合实际通过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公众有效参与。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2年,我局下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及时更新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认真开展动态清理工作,针对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后评估工作。经梳理,目前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存量为7份,其中,今年新增1份,年底到期失效2份。

  ()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及时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2022年,我局共20人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打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是持续做好常态化条件下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转发疫情防控宣传片、宣传动画,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依托省财政厅“财学”平台,组织开展市财政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能力测验,进一步检验财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积极开展财政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行政处罚法》,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用、学用结合,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有诉必应。2022年,我局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7宗,其中,开庭审理3宗,局领导出庭应诉3宗,直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2宗,待开庭2宗。

  二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我局被行政复议1宗,已结案,维持我局作出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是依法及时处理信访投诉。严格落实《清远市财政局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制度》《清远市财政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2022年,我局共收到省信访系统转来信访件4件,12345工单349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五)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清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清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党委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文件、政策、工作事项等,规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2022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55件,目前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均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完毕。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更新2022年财政普法责任清单,印发《2022年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具体普法任务。结合我局乡村振兴驻镇工作,在英德市九龙镇河头村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基层活动。认真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完成率达到100%。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各科(室、中心)学习全市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组织我局2022年新任职副科以上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比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全局法治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的领导,坚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增强行政执法效果,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测试、学法用法等方式督促干部职工主动学法,提升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工作难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清远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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