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依法规范”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立足提供更好服务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搞好工作统筹。坚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等具体要求和办法。
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单位实际,成立局信息编审组,严格执行新闻稿件的审批程序,坚持落实稿件“三审”制度,层层把关、反复核对,认真做好质量把关、保密审查等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落实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及时完善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进机关日常工作中,及时搞好新闻宣传、信息报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有效性。搞好沟通协调,2022年局联合18个部门制定公布一份规范性文件《清远市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办法》。
做好信息公开。坚持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关切的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移交安置、军属就业、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2022年,局共公开信息550多条,其中:市局动态类信息公开280条,县(市、区)动态信息公开144条,财政资金使用、财政预、决算类信息公开4条,通知公告类信息公开转载100条,老兵故事类信息公开23条,并及时回复网上留言7条,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清远市“最美退役军人”“爱国拥军企业”“优秀退役军人志愿者”“先进退役军人达飞志愿服务队”、优待证申领发放情况、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完成情况等。
其他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没有行政相对人向我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发生。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不到位地方,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也还有所欠缺。2023年,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工作统筹;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各科室业务面广、专业性强等优势,督促各科室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程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有力助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