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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09:14:27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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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清远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1日,我区召开全区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动员全区上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清远高新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多次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高新区走深走实。

  (二)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一体推进,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本年度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开展法治相关专题学习共11次。

  (三)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会议集中学习、印发资料自主学习、文件传阅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清远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2年1月21日,向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提交《清远高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在清远高新区官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机制,制定《清远高新区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清远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专题宣讲等形式组织党工委、管委会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业务法律法规,以及新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通过“高新区大讲堂”“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学法考试等形式,以及依托智慧普法平台、学法系统、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深、学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全区70名干部按要求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平台完成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满分率均达100%。

  (四)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务信息、重大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栏目。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区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清远高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审核职责、审核标准、审核时效等,2022年审核了6份规范性文件。四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全面依法办事的有关要求,2022年我区续聘专业律师法律顾问,持续为我区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协助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信访案件,共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复函240多份,有效预防行政决策中的不规范行为。

  (五)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由原来的线下审批转为在线平台审批,项目备案办理从3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正式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截至12月,两区行政审批局共办理19宗“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证。二是稳步推进“电子证照”工作。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签发了施工许可和取水许可的电子证书。截至12月,签发电子证照共227宗。三是提升“一网通办”能力。目前高新区、清城区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部门共有38个,进驻服务事项166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706项,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平均跑动次数0、时限压缩95.79%,平均即办程度98.44%,基本形成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四是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机制。制定了《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受理标准、办理流程、工作机制以及责任反馈机制。通过清远12345平台处理涉及多部门业务的“难办的事”,制定“办不成事”反映工单,完善业务流转缺陷,对群众反映“办不成的事”一帮到底。2022年,“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共受理11宗业务,其中2宗业务通过12345平台流转为群众“办成事”。五是推出“无偿帮办代办”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企业获得感与体验感,在两区政务服务大厅志愿服务站建立区级项目审批及大厅内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无偿帮办、代办服务,由政务服务大厅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无偿协助指导项目单位及群众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项目单位及群众委托代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2022年,两区政务服务大厅已受理群众无偿帮办、代办业务110宗。

  (六)做好普法宣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教育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先后组织举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网络”、消防法规宣传“进企业”、知识产权“入园惠企”线上培训、知识产权“大家知”、知识产权“进校园”、知识产权“进机关”“金融赋能科技创新”路演、保密线上培训和考试、反诈专题知识竞赛、诚信纳税法律小知识在线直播等活动,面向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知识产权法》《统计法》《广东省统计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在各园区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立架、电子屏投影宣传标语,结合线上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加强法治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制定《清远高新区联合入企检查工作机制》,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对区内检查类别相同或相近的事项进行整合,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减少入企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编印园区、企业、建设工地、标准厂房等细分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和检查清单,检查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累计检查(抽查、复产)企业约1300多家次,做到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全覆盖,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进行。三是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组织编制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及消防“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扎实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危化品、“散乱污”场所、“三小场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984家次,发现隐患3399项,复查企业551家次,整改隐患2547项。四是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组织联合律师团队和市政府法律顾问深入摸查历史情况,多次请示省、市有关部门,与退役军人反复沟通,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协商安置、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制定解决方案,妥善解决5名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坚持需求导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搭建“清易签”数字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清远智慧人才超市、市劳动仲裁委高新区派驻庭、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清远巡回审判法庭等平台,根据我区产业特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人治理机构、民商事合同、劳动雇佣关系等方面法律服务需求,组织专业法律力量深入园区,为园区企业及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内部管理等常见法律问题,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着力打造“党政主导、职工主体、三方联动、要素保障、共建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争创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二、主要存在问题和原因

  2022年以来,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区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加强,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由于高新区没有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因而针对企业主体所能开展的普法内容比较单一,同时受疫情影响,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以“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为主,活动形式不够多样,吸引力不大,宣传受众对象覆盖面较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建设法治政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清远高新区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缺补漏、整改提升,加快补齐思想认识、建设氛围等方面的短板,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认真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管委会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二)强化法治宣传,全面提高法治意识

  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园区企业和企业员工的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生态文明、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和谐、法治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再梳理、再核实,对符合要求的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持续加大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力度,确保重点企业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快速通过审批。进一步优化窗口设置,继续推进标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提高群众的办事效率及服务便利度,为企业和市民营造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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