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计划总结

清远市国资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18:22: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2022年,清远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清远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印发《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清远市国资委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学习会专题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深入研讨交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宣讲,征订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辅导读物,结合工作开展自学,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在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各党组织中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宣讲活动,推动学习进企业、进基层。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常学常新,学以致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委务会议会前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清远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等教材读物。委领导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普法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LED电子屏、政务新媒体等载体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的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清远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部署年度委机关工作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审议规范性文件制定、涉法案件、合同履行争议等重大法治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与国资国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确保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二是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关、程序关。2022年,清远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共主持召开委党委会议23次、委务会议8次,严格把关市国资国企重大事项。推进制定《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和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议事决策行为;制定《清远市属国有独立法人企业党(总)支部集体研究把关企业重大事项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不设党委的市属国有独立法人企业党(总)支部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工作。三是狠抓干部法纪作风教育。定期召开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将法纪教育作为干部谈心谈话重要内容,督促委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落实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提升,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依法全面履职。2022年,清远市国资委根据授权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着力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民主科学合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定期召开委党委会议、委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对于拟提交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对于一些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2.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团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充实法治建设专业力量,让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监管制度制订等事项推进过程中协助进行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每项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落实依法监管要求。

  3.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清远市国资委频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工资分配、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信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规范答复。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阳光行政。每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监管企业经营情况主要指标,编制《关于清远市2021年度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真接受人大监督。

  4.严格遵守文件制定程序规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纳入委机关文件制定运行的流程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文件制定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是否与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协调,制定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对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交审议、印发。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管理。持续加强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征求意见制度,严格遵守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和公文规范标准。

  5.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市国资国企实际,印发《市国资委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普法任务,加大普法力度。制定《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委会议、委务会议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党章党纪等有关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如学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保密法》等,加大对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如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采取专题培训讲座、在线法律知识竞答、组织观看庭审视频、微信公众号推送、及时更新法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增强法治宣传效果,有效推动了市国资国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2年,开设“凤城国资讲堂”,结合市国资国企工作实际每月定期开讲,目前开展基金建设和运作、碳达峰碳中和等专题授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及格率均达100%。

  6.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落地。根据《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租金工作事宜的函》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认真落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有关减免政策,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方案,完善租金减免操作流程,不折不扣将租金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截至2022年12月底,减免租金合计1664.47万元,政策惠及企业1088户。

  7.持续推动企业法治建设。为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工作水平和企业风险应对能力,制定《清远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引》《清远市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指导企业依据章程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基本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细化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清单》,督促企业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制度体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与经营管理需求相适应的法律人才,提升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整合纪委、监事、审计等监督力量,初步完成合同台账管理、重大经济合同审计与法律顾问联合审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法治工作体系。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未完全形成。部分委机关工作人员尚未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没有形成,没有养成遇到问题找法的习惯。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对干部的法治工作培训大多是对单一法律、单一法条或者是针对单一事项进行,没有形成完整的法治培训体系,导致其对推进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法治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有待丰富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市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机构,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普法的渠道相对狭窄,普法的惠及面仅限于监管企业,且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也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

  (三)全面依法治企未真正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在依法治企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法治意识淡薄、法治管理体系不健全、法律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特别是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企业各级人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法治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内部管理权责不清,机制体制建设速度与企业发展速度不匹配等情况,法律顾问队伍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没有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法律与业务结合还不够紧密。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清远市国资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以持续提升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为建设新时代法治清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遵循,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守法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宣传阐释等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好路线图。抓好《清远市属国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推动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落实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委党委会议、委务会议学法制度,全面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国资国企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三)强化普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推动“八五”普法工作,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法律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更多利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我市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协调发展,促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提升国有经济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率。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