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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09:56: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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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公布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强化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立足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和数据全生命周期,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守好网络安全“南大门”,为推动住房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重新修订并印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005条,其中市政府频道576条,微博177条,微信公众号249条。二是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宗。

  (二)做好市政府频道、新媒体宣传运营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务微信应用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继续加强信息发布内容监管力度,落实责任人及管理人机制,全面排查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对市政府频道、微信公众号、微博内容更新频次提出要求,坚决杜绝政务新媒体“僵尸化”“睡眠化”等现象。信息稿件均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均采用“先审后发”“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2022年认真完成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上级部门交办宣传工作241宗,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打击欺诈造谣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1.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1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1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0

0

1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3

0

3

0

0

2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需要完善,对发布内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二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数量需进一步增长。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务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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