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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3 17:07:4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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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建设法治住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严格执法、行政监督和普法宣传等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落细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对照省级和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杜绝在清单之外违规增设行政许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动态调整,所有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印发了《2023年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共涉及17条工作内容,包含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升办事便利度等多个方面。二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从建筑市场行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等方面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努力构建网络监管特色应用。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为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的营商环境,配合加快广清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和产业转移工作,我局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发布《关于规范人防地下室建设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发展的通知》,再次明确工业项目的人防地下室建设范围,同时对工业建设项目的人防专项规划办理条件和情形进行了梳理,减少企业不必要的业务申办,加快工业项目顺利落地的进程。

(二)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作为我市重点立法项目,列入了《清远市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我局作为《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起草单位,按照立法程序多次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多次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召开了听证会及经过了清远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期提交清远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

2.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今年已印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理部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3.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告。2023年我局有1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清远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现已报送市司法局审查。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下放镇街的执法事项进行调研评估。

2.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房地产专项治理,有效遏制我市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混凝土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工程用砂和混凝土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力度。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保障工程质量。

3.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并持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了《关于公开征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公开举报电话、地址和电子邮箱,全渠道收集和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

4.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为有效应对问题楼盘业主等群体访明显增多的情况,局领导亲自接访,加强对接访人员的培训,提升接访人员现场应对处置能力,防止发生过激行为、群体事件。坚持在法治轨道统筹推进突发事件处置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调整各项措施,在建筑工地、小区物业等领域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

(四)继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法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4件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我局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在行政诉讼应诉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尊重并落实法院生效裁判,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府办要求,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立了我局官方频道,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信息开设了相关栏目。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开展内部法治宣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制定了《2023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组织执法人员赴清新区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现场庭审,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组织住建部门和行业企业参与“基层普法阵地筹建工作”、“普法达人知识挑战赛”等系列活动,推荐了“碧桂园山湖城名门花园”项目作为2023年的基层普法阵地参加评选,积极推动“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扎实推进,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建设情况、普法规划落实等纳入工作目标,坚持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法治建设融入法治实践,坚持在审批、执法、办案中落实法治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二是普法宣传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普法任务不相匹配,且无普法专项经费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法律素养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当前我局内部法治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不利于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对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的挖掘方面有欠缺,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四)执法人员不足。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事项内容较多,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不能充分满足日常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难以做到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违法线索有时会涉及不同科室,科室之间如沟通不畅,未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及时落实闭环管理。三是我局行政监管的项目众多且涉及领域广、覆盖范围大,在市场管理日益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及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与日益增长的建设工程规模严重不符的情况下,人员配备远未达到规定的配备标准,执法力度较为薄弱。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设学习议题,严格执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法治事件报告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

(二)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健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落实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全局干部按时高质完成年度学法考试,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等监管方式在日常工作中的运用,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及监督。配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调研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业务指导力度。持续做好住建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明确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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