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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10 19:36:26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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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领域的各个方面,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一是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制定了《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推动局全体党员干部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二是认真落实各类专题宣讲,615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讲辅导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对我局干部职工做专题宣讲。三是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和宣传报道通过“学习强国”“清远党建”等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学习、线上答题、应知应会知识答题等活动,将单位的公告栏、宣传栏更新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5月份和11月份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学习。切实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百千万工程进行思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实践中去。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多次听取我局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局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清远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清远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定了《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23年清远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督促各科室结合工作职能抓好落实。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配合市政数局推进广东省大数据中心编目信息完善及挂接工作,新认领国家农业农村目录认领信息清单11项,已发布有条件共享事项39项,有效推进了农业农村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二是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依法有序、能放则放”原则,将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和渔业捕捞许可审批2个事项委托或下放至相关县(市、区),并对“水产原良种场及水产苗种场建设查询”等8个事项实行市内通办2023局共办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已办结)230件,即办率、准确率、群众满意度均为100%三是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研究及梳理清远市“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上线清单,其中涉及农业农村领域关于“我要开办牲畜定点屠宰场”等9项等高频事项。依托省统筹建设“视频办”系统,配合市政数局扩大“视频办”上线范围,新推出“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等“视频办”事项20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关怀服务。四是创新有效监管方式。制定了《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监管对象库,及时维护更新检查人员信息。同时,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2023年依法抽检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样品累计150个。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牵头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我局牵头负责地方性法规《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助力解决土地撂荒问题,保障粮食生产该《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123日批准,126日公布,自202431日起施行二是将《清远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之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规划(2023-2027年)》列入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推进决策落实。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2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1份,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2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8件。

    (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农资产品执法力度。我市根据农时和产业发展情况,重点抓好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监管工作基础上,加大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其他农资产品的监管,全面开展巡查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农资使用行为,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禁停用兽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我市农业综合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138人次,检查单位4371个;办案总数为14,其中肥料4宗、饲料1宗、农机及零配件2宗、兽药(水产品兽药)2宗,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饲料、肥料、转基因及其他)2宗,其他3宗,罚没款共22.4976万元。二是坚决打击水上各类违法行为。多次联合公安、交通、海事、水利等部门开展反走私反偷渡和禁渔期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违规使用禁用渔具和“电、毒、炸”等非法行为,并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有效打击违法捕捞行为,我市非法捕捞案件明显下降,渔业生态资源日趋良好全年市共开展水域执法行动594次,出动执法车辆829车次,执法船艇974次,参加行动的执法人员5071人次,查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总数23宗,清理违规网具数量475131724295米,查扣涉渔“三无”船舶25艘。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8月,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评查标准,以“以查促学”为出发点,进一步督促执法人员培养法治思维,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涉农行政案件。结合法律依据的同时,着重推行阳光执法、柔性执法,适时采取教育说服、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八)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一是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制定了《2023年清远市乡村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环境,积极引导农户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落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业领域重大事故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第5号台风“杜苏芮”防御工作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9号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清远市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风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面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和减灾救灾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九)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我局及时发布农业农村最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服务动态等官方权威消息,全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合计1520条,其中网站发布自主信息55条,官方微博609条,官方微信公众号856条;通过网站平台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涉农政策文件86份,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0份,各类公示公告54份,公开规范性文件2份,政策解读信息2份,行政执法类公示7份,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4份,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1份;办理网民留言5份,办理网民申请8份;发布法治公益宣传海报1张,农业行政执法以案释法海报3张,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宣传海报1张。认真开展“行风热线”上线工作,两期共上线领导8人次,共办理群众来电反映的各种问题20条,配合“12345”政务服务平台解答市民关心关注社会热点,在机关办公楼设置举报信箱,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开涉农领域的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二是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3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18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9共承办市政协提案113件,其中主办43件,协办70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要涉及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已全部按期办结

  (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线上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内容和特点来学,使学习成效更加明显。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3年度全局学法考试完成率达100%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3年,我局分期召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通过法律法规解析、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依法行政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素质作风优良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2023我局组织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会议1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1,开展执法现场实地培训4次,累计培训人员225人。

    (十一)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充分利用专题活动、农技推广、农技下乡等现场活动,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普法宣传展板、解答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普及。二是持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在巩固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成效的基上,提升示范户培育工作。5月,我市组织50名示范户参加全省农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截至目前,全市认定示范户总数为1598户,82%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动了周边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解决了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治学习、培训和宣传的形式不够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提高由于农业农村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学习领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多,对内在组织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教育方面还做得不够;对外宣传的形式比较陈旧,很多时候宣传还停留在派发宣传资料和参加主题宣传活动,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的手段有限,宣传缺少互动性,法治宣传缺乏与公众互动的意识,指定的活动地点、活动形式雷同,互动环节过于单调二是涉农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历史原因,涉农群体纠纷较多集中在农村土地政策方面,在涉及农村土地纠纷化解方面,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三资”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农村“外嫁女”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需引起重视。三是主动创新、创造性开展法治工作不够,创新治理和优化服务方面有待探索和规范。由于农业执法人员缺乏,人才储备不足,而执法任务繁重,长期高压的工作状态,导致农业执法人员在开展法治工作中缺乏主动和创新。四是部分农民群众法治意识淡薄,行政执法难度大。农民群众是农业行政执法的直接对象,少数群众因自身素质和受教育程度等的限制,法律意识淡泊,在受到侵害时未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导致农业执法难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力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涉农矛盾纠纷机制和监管机制。定期摸排涉农领域矛盾纠纷,建立起完备的风险台账,动态更新,及时掌握纠纷矛盾动态,加大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支业务水平高、能力强的矛盾纠纷化解人员队伍,提升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加大对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查。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1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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