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单位正门滚栏宣传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单位2023年公开信息1370条。
2.主动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包括:通知公告168条、工作动态64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642条,其它496条(菜篮子信息共484条、政策法规7条、规范性文件4条、党建纪检1条)
3.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fzhggj/)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3年本局共收到33条信息公开申请,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
(三)2023年,本局共收到34条网站留言,12345服务热线收到131条咨询、投诉、举报。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适时建设本局信息公开网站并定期维护。二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提供,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