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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30 15:28:5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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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为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完善国资监管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国资委党委印发《2023年中共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席旁听市属各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举办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属国资国企工作全方位各领域。一是学懂弄通悟透核心要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组织党委会议、委务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以及民法典、产权保护、保密、统战、市场准入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法治国企建设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属国资国企落实落地。三是努力培育法治文化。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市国资委系统树牢“先立规矩后办事”“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市属国资国企蔚然成风,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市国资委根据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着力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市属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

  (一)坚持权责法定,“管资本”职能持续强化。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和党内法规有关要求,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机构调整,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监管职能,优化监管方式,强化市国资委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位一体”职能配置,清晰界定市国资委与国有企业的权责边界,努力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结合市属国资国企实际,对市国资委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并拟制授权放权清单,形成《清远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3年版)》《清远市国资委授权放权事项清单(2023年版)》。积极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以信息化助力国资监管方式转变和履职能力提升,努力推动国资监管向数字监管、智慧监管转变。

  (二)强化制度建设,履职法治保障进一步健全。围绕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快立改废释,规范市属国资国企的制度涵盖考核分配、财管运行、企业改革、产权管理、投资管理与责任追究、公司治理、薪酬待遇等多个板块,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今年8月,市国资委出台了《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监管活动,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同时,督促指导企业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和法律纠纷案件数据库。2019年以来市国资委出台或修订的制度45份,可预期的制度支撑环境进一步优化。今年以来,市国资委持续强化制度制定、执行、评估、改进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抓好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增强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效能。发挥章程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统领作用,结合市属国资国企实际,规范企业章程管理,持续将各阶段国资国企改革成果固化进章程。

  (三)规范权力运行,决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健全党委会、委务会工作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对重要制度文件、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改革方案、公司章程、授权委托等的法律审核把关,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重大决策依法合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监管制度制定等事项推进过程中协助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落实依法监管要求。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咨询。建立健全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和外部董事人才库,集团公司层面实现外聘法律顾问全覆盖,并不断向子企业延伸,20户子企业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外部董事人才库共有15名法律咨询人才入库,市属国资国企法治人才队伍进一步夯实。

  (四)坚持法治护航,国企改革成效进一步拓展。一是依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市国资委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及时制定制度文件。加快推动董事会职权试点改革,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属国有二、三级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改革的实施方案》,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积极落实已配备董事会的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议题备案工作,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或董事报告事项提出有效意见。二是依法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牢牢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持续完善监管制度,11月出台了《支持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鲜明树立高质量发展导向,引领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认真落实知识产权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今年以来,市建工质检站公司与省建科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建立清远市建设工程科技创新研发与应用基地,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管控能力显著提升。市勘测院公司与华南师范大学北斗研究院合作建立“时空信息与智能应用实验室”,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研发低空无人机遥感平台。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建工质检站公司已获得1项发明专利,完成6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发明专利的申请,项目“支护桩变形量测方法优化及数据挖掘关键技术研究”获得第十届省优秀工程与检测监测项目特等奖。市勘测院公司于今年9月获得“地下管线智能编绘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五)拓宽普法渠道,普法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印发《市国资委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紧密围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充分发掘发挥清远国资国企资源优势,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市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治素养,法治国企文化氛围逐步形成。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拓宽普法渠道:一是大力发动市属国有企业运用网站、新媒体、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重点推送宪法、民法典、合同法等法律知识;二是充分发掘国企景区、游船、物业等实体资源,开展“法律进景区”“法律上游船”等活动,在自有物业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三是充分发挥国资国企人员及行业优势,多渠道发放法治资料、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如市旅游集团在银盏温泉、丁香码头、飞霞等景区景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多份;市德晟集团开展形式多样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效果明显;市水务集团通过“玫瑰书香读书班”开展主题阅读活动学习法治相关书籍。举办2023年“清远国资讲堂”,围绕国企改革、基金建设、投融资、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人力资源管理、党建工作、合规建设等方面开展授课培训。组织市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学习进度和考试完成率均达100%。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责任落实。2023年,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与国资监管工作协同发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牵头明确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并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组织召开党委会、委务会专题审议重要制度文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国资监管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深化法治国企建设,企业法治意识、合规意识逐步提高。

  (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法纪作风教育。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印发《清远市国资委系统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专题讲座,将法纪教育作为干部谈心谈话重要内容,促进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落实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要求。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提高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工作深度不够。普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当前市属国有企业普法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主动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普法工作不均衡,大部分企业日常普法仍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缺乏系统的普法学习安排,专门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较少,普法教育与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融合有待加强。

  (二)依法治企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国资国企改革实践、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法律事务、合规建设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如制度健全仍有差距、制度监督执行力度仍有不足等。

  (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传统业务人员储备较多,但在新形势下市属国有企业业务发展需要熟悉法律、投融资等知识的专业人才。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均未设立法务合规机构,法务合规组织体系薄弱,缺乏科学性、系统性。

  六、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国资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引导市国资委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谋划工作、行权履职、推动改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上率下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二)持续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狠抓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积极谋划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依法监管、依法履职工作水平,更加突出整体效能、更加突出融合效应、更加突出机制效率,切实提升企业改革发展活力。着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大国资监管力度,优化监管方式,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

  (三)不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以夯实基础管理和防范重大风险为主线,以法治建设考核为抓手,以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为重点,统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逐步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配备与企业规模和需求相适应的法务合规工作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健全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机制,建立法务合规人才专家库,充分发挥其在国资监管、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诉讼案件应对等法律合规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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