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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08 15:30:06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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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清远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与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清远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清远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转化为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清远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主持召开区党工委会议、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在区管委会常务会议上研究审议年度制定规章计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法治事项,多次就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批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本年度区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管委会常务会议开展法治相关专题学习和研究共19次。三是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将法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融合,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遵规学规守规用规的高度自觉,推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四是落实经费投入保障。把购买法律知识书籍、聘请专业律师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添置设施设备、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等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部门财政预算,全面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抓实机关内部学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开展常态化学习。对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会议集中学习、印发资料自主学习、文件传阅学习等方式,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一体推进。二是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组织党工委、管委会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宣讲等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进行学习,以上率下推动全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法。通过“高新区大讲堂”“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法考试等形式,依托智慧普法平台、学法系统、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以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政府采购法》《环境保护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区干部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平台完成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全区机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依法依规行政,提高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年内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维护法治统一。三是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我区续聘专业律师、法律顾问,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事务、疑难问题、项目合同等征求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协助开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信访案件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44份,参加会议、回复咨询47次,代理诉讼案件1件,为我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多方合力促成一窗受理,实现“企业开办”“工建改”综合窗口等多个事项“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实现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不见面审批”;首次批出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实现生产性人防手续豁免,切实减少企业的资金和时间成本负担,简化办事流程。2023年,办理审批业务671宗,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办理“不见面”审批项目422宗,办理“告知承诺制”项目26宗。二是持续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修订《清远高新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在清远高新区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清远巡回审判庭”,为企业、群众提供案件受理、开庭审判、查询咨询、诉调对接、法治宣传等诉讼服务。完成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引进一批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园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获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亿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清远市金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入选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截至2023年11月,我区专利授权量共1011件,其中发明专利295件,同比增长27.7.%,高价值发明专利402件,同比增长40%。三是深入推进省市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省市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建成清远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员高新派驻劳动仲裁法庭,建设省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基地,出台《清远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完成首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工作。上线发布高新区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畅通政企联系数字通道。193家企业注册使用“清易签”电子劳动合同。建立“1+N”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按照“一站一律师事务所”方式,为园区企业、员工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落实区领导班子“两个清单”“危化企业包干制”和重点工作、工作职责清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共排查企业1491家次,其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4项已全部完成整改。聘请“环保管家”加强园区企业排污管理,建立企业环保台账。协助环保部门消除环保隐患。主动抓好国控站点周边道路、企业、工地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行日常普法宣传。利用区管委会大楼、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园区、企业等法治宣传栏、办事窗口、电视屏幕等宣传工具,在各园区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立架、电子屏投影宣传标语;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引导办事企业、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二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会和法律服务宣讲会,增强企业法律意识。结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教育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面向企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知识产权法》《统计法》《广东省统计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根据我区产业、企业特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人治理机构、民商事合同、劳动雇佣关系等方面法律服务需求,组织专业法律力量深入园区,为园区企业及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四是高质量开展“五经普”工作。全方位、立体式做好“五经普”宣传,组织开展清查登记业务培训,对普查小区内全部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登记,底册核查率100%,完成集中清查登记阶段工作。同时边清查边宣传,在全区营造人人关心普查、个个支持普查,园区广泛知晓、企业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和督查工作专班督查鞭策作用,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企业专项资金、企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强化财会监督。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出台《高新区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9类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财经领域重点突出问题,营造高效廉洁的行业风气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三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在清远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依法发布政策、服务、动态等信息,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办理回复网民留言,开展“9.29”清远国家高新区开放日活动,以公开透明获得园区企业以及辖区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未能做到跟业务工作同步拓展、同步深化,大多数行政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不高。二是法律服务资源融入实体经济领域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形式不够丰富多样、服务体系不够精准高效,保障制造业当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清远高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清远高新区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认真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是继续强化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四免”优化等相关工作,拓宽跨省通办、跨域通办范围,拓展通办事项,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提高全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是持续落实政务公开和加大监督力度。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发挥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计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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