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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3 09:26:12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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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清远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局党组书记带头宣讲,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深入研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助读本,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清远实践,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等调研成果转化,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推动各方面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司法行政系统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与践行”专题报告。组织清远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研究,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读,不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动实践。三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审议研究清远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草案)、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等重大法治议题。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制定《清远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强化部署推动,深入排查整改,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扎实推进年度立法计划落实,《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施行。完成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二是强化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清远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完善地方立法程序。设立17个基层单位作为第二批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与武汉大学签订协议成立清远首个地方规章立法咨询联系点,推进开门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136份,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22份,推动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5份、修改3份。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提请市政府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二是严把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根据依法决策程序要求,在清远长隆等重点工作的重要法律事务中,引进专项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项目洽谈、协议起草及法制审核,保证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重要事项请示件事先合法性审查机制,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形成“双审”制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全年为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合同(协议)签订、请示交办事项等出具法律意见书260份。三是着力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政府法律顾问系列专题讲座,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素质和水平。选聘7名市政府法律顾问青年培养人员,储备政府法律顾问人才,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智库”保障。

  (四)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定期评估、科学动态调整要求。2023年,先后提请市政府公告新增第二批下放事项86项,收回第一批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中的57项。印发《清远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办公场所建设。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和2023年度执法监督专项执法司法检查等工作,共进行实地督促检查404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387宗,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省第一批上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2.0版本,通过制定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每月通报各执法单位应用情况、创新“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培训方式、将平台应用工作纳入考核等手段,大力推动平台应用落地。全市上线平台单位258家,上线率100%,2023年累计办理案件27267宗。通过平台的标准化流程规范执法程序,推动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积极打造连南“瑶老”等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清远样本。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5850件,调解成功率98%。二是做实做细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提高复议监督效能,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对行政机关进行复议监督,切实预防同类案件纠纷的产生。2023年,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11宗,已办结173宗。三是着力推动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制定《清远市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实施办法》,成功举办两次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严格执行广东省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2023年我局代表市政府处理行政应诉案件284宗。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健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23年,全市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二是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市国信公证处为出行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0余件,多次前往连州、连南等偏远地区,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公证。为80岁以上老人办理免费遗嘱共7件。2023年共受理各类公证业务共4304件,其中国内公证3007件,涉外公证1037件,涉港澳公证139件,涉台公证121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全市普法工作。印发2023年清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中共清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统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和2023年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清远电台887《以案释法》栏目开展线上宣传200多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周系列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根基。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瓶颈和不足,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亟需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大普法格局有待完善,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需要进一步创新等等。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提高年度报告质量,规范报告公开工作。推动加强市、县两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抓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大领域相关立法修法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专项督察,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法治清远建设和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

  (三)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动建立全市规范性文件专家库。在制定和修订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更加广泛征求意见,尤其在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充分听取和吸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

  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清远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推广应用,切实解决乡镇街道“接得住”问题。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依法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快推进市级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建设,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制度。

  (五)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落实《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将公共法律服务与地区发展、地区特点和群众需求有机结合,进行深入实践探索,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对《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的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便民服务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延伸拓展,推广完善远程视频公证工作,为偏远地区、无公证服务地区人民群众提供远程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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