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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4-03-03 00:00:3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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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推进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得到有效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1,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93.4%,全省排名第14,同比提升1位,优良率及六项指标均完成省下达的考核要求。我市22个省(国)考断面优良率为90.9%,其中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优良目标,优良比例100%,劣V类水体比例为0,均完成省下达的要求;我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3.5677,全省排名第5,同比提升3位。连州市被命名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连南瑶族自治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通报,2022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清远获评优秀等次。

  二、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1.强化政策支撑。先后出台《清远市促进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环保支持方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第一批)》等政策,开辟产业转移、重点项目等绿色通道,实行业务受理即办理、否决必报告和总量指标向产业承接地优质的园区、平台、项目集聚等措施,试行减排类项目先备案实施、后完善手续等。

  2.强化帮扶靠前服务。开展环保帮扶提质增效行动,局领导班子全员带队下沉帮扶指导工业园区和环境污染治理,指导项目环保准入审核、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等,为建设项目快速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局主要领导带队赴市金属、陶瓷行业协会及高新区和广清三园等进行调研座谈,上门为企业提供环保业务服务,指导企业申请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支持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强化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提前介入、全程指导,高质量做好要素保障和跟踪服务,保障优质项目顺利落地。

  3.持续优化环境监管。推行执法有温度,实施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推进差异化执法,减少企业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违法行为轻微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帮扶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4.积极服务“双碳”工作。认真组织控排企业完成碳排放信息报告编制、核查、配额清缴等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核查林业碳普惠项目,合计核证减排量近34.7万吨、林地面积约121万亩。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扎实打好碧水攻坚战。坚持保好水治差水管排口,用好上级专项资金,谋划实施滨江、吉田河、长江流域禾洞河等一批优良水体生态保护项目。漫水河流域灭螺坑、马塘排区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漫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成功实现总磷削峰。推进乐排河流域“散乱污”场所排查整治,完成河涌及排口巡查整治,新建一批污水管道,基本实现流域管网全覆盖,乐排河国泰水下游涌口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化大气管控工作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一日一总结、一月一对比、一季一研判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优化管控措施。实施涉VOCs企业“一对一”帮扶指导,已全面完成新增企业现场分级定级工作。支持水泥、钢铁、涉VOCs企业等10家的减排工程获得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支持。对砖瓦、钢铁、玻璃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或深度治理帮扶指导,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将不良天气预警提前至未来三至七天,在不良天气应对期间,加密研判频次,及时调整应对措施,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污染物”,集中力量应对不良天气。

  3.深入打好净土防御战。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持续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监管,依法处理涉嫌违规开发利用地块,完成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提标改造工程,完成2023年减排目标。对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要求。

  4.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印发实施《关于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扎实推动清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方案》等,统筹指导、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协调各地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加快推进民生实事,联合印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组织技术团队定点帮扶指导,省、市民生实事完成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全部建成;5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已全部完工。

  5.助力开展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加强指导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擦亮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品牌。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有力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安全。

  (三)扎实稳妥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间节点全体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做好环境应急保障工作。持续深化公检法司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机制,深入开展监测数据造假、非法倾倒处置固废、偷排等专项执法行动,查获一批通过暗管偷排废水、通过旁路偷排废气等违法排污典型案例。

  (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持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帮扶,坚决杜绝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与《清远日报》《南方日报清远观察》、清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组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废旧家电处置、环境监测等4类环保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积极“上门对接”收集“三线一单”调整修编需求,完成2022年度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

  (五)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涉及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已完成清理,利维石场、九腌村固废倾倒点已完成整治。反馈问题涉及我市的1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项、达时序进度11项。

  (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读书班活动,扎实做好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2个。进一步完善党组(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党支部书记配备及党小组设置。组织参观家风家教主题展览,在重大节假日前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铸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工作任务。

  (一)更加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入实施环评改革措施,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清单,全力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主动服务中小微企业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和绿色转型升级。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减少非必要现场执法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安全向好。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以贯之落实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开展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严格把好行业准入关,大力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全面推动绿色出行。持续推动颗粒物、NOx和VOCs协同治理。深入推进重点VOCs监管企业分级管理和深度治理,持续推进涉VOCs行业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钢铁、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玻璃和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工业行业NOx深度减排。全面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力度,强化对用车大户、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做好不良天气应对,强化预警预报工作机制,精准提前污染应对时间,提前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全面落实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分级管控,打好削峰“组合拳”。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重点流域攻坚,加快推进漫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深化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强化乐排河流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企业监管,深入开展滃江流域稀土盗采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治理。加强国考断面一级支流综合整治和水质监测,确保国考断面稳定达标。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3.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继续推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稳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精准优化、低效设施改造和问题管网修复。加强协调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资金保障,加强设施运维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设施有效运行率。

  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可控。持续开展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污染防控,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基础数据摸底调查,着力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领域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持续加强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三)深入推进防线前移,切实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持续深入开展“一废一品一库一重”企业、化工园区、专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环境应急应对能力建设,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紧盯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废旧放射源等重点涉源单位。

  (四)落实绿美清远生态建设,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继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强化对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开展保护成效评估,配合推进南岭国家公园建设。继续支持指导阳山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五)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按照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加快推进11项未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举一反三,持续查摆并推动问题整改。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突出政治标准,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探索推动干部常态化交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引导,着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担当作为的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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