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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6 10:57: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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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狠抓各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获得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称号、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清远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表现突出集体称号;清远市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扬为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突出市。

  (一)“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成立市“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印发建设高品质县镇村工作等方案,完成21项牵头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以赴,短期内高效完成《清远龙塘片区“百千万工程”提升规划》《广清城际清城站站前区域优化规划》《京广高铁清远站站前区交通提升规划方案》《清远市中心城区道路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工程规划方案》等规划编制工作,解决一批民生热点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完成第一批7个典型镇建设规划市级复核,加快推动典型镇建设工作。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全市80个乡镇与134家建筑企业结对,完成结对帮扶项目81个,总投资金额约9亿元。推进农房风貌品质提升,扎实开展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组织编制《清远市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指引(试行)》并在全市稳步推开。住建、人社、农业农村三部门与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大力培育乡村建筑工匠。

  (二)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趋势

  1.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政策,进一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出台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支持政策和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及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支持公积金支付首付、“认房不认贷”等政策,因城施策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修订《清远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对我市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展公开招标工作,市场化激励商业银行支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利用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商品房预售项目施工进度监管,预防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被违规套取风险,保障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安全。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公开招标试点工作,有效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益水平,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179户,实物配租8499户。

  2.提高房产交易服务效率。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开展“存量房转移+抵押权转移(带抵押过户)”业务,提升我市房屋交易服务效率。推行商品房“网签即备案”,在商业银行可实现物业维修资金系统自动核验。

  (三)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1.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调研工作,收集梳理建筑业企业反映问题和建议,逐一跟踪办理。推动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实招标人责任。建立招投标监管提醒函机制。落实建筑市场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建筑业统一监控平台建设。开展制定建筑行业诚信加分减分评价标准工作。发挥信用管理手段,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基本建成全市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系统,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零跑腿”审批。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

  2.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有提升。印发了《清远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开展《清远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445.85万㎡,占比98.33%,达到省的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及有关事项,延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措施执行有效期。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9.4万㎡,占比10.56%。

  (四)安全底线红线进一步筑牢

  1.持续提高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混凝土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工程用砂和混凝土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力度。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保障工程质量。规范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落实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持续做好重大风险全过程管控,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管理、防灾减灾、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工作,提醒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体育场馆、学校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全方位加强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全面实行网格化清单化检查机制,维持监管高压态势,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如期完成房屋排查任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销号率100%。全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5户。

  2.紧盯建筑施工扬尘源开展深度治理。落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对防治不到位的项目采取停工整改、诚信扣分等联合惩戒措施严肃顶格处罚,解决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预防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加大消防工程监管力度。将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纳入诚信管理,公布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登记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名录。更新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开展审批项目消防设计文件质量证后抽查,组织专家对54宗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技术复核,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开展城市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火灾突出风险联合排查整治工作。

  (五)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

  1.推动城市体检。充分发挥城市体检对城市更新的把脉问诊作用,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解决“城市病”问题。建立了清远市全指标的城市自体检工作机制,牵头完成2022年城市体检报告工作。

  2.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新开工改造84个。正在修订《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国务院、省政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意见,不断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我市实施城中村全面改造类项目3个,微改造类项目4个。

  3.开展既有建筑安全品质提升。全市基本完成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隐患排查工作,正在开展分类整治工作。全市完成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同步对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的城市危旧房建立整治台帐。

  4.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工作。我市已完成工作单元划分(居住社区规划确定)、调查摸底、试点确定等工作,以城市社区为单位选定了3个社区作为市级工作试点,通过以点带面开展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工作。全市有10个社区被评定为绿色社区。

  5.加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力度。稳步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两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工作。做好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历史文化街区申报、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连州市、英德市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工作。连州丰阳铺头街通过省级专家评审,连州4个村落由住建部公布为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

  (六)行业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1.强化政治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召开动员大会、举办为期7天的读书班,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6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用好“三法十条”“十个思考”,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常思常想、担当作为。

  2.强化从严正风肃纪,以优良作风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认真开展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和纪律教育月活动。落实廉政监督责任,机关纪委联合执法监督科对相关企业开展调查走访,重点核实一线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为本行业创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以真抓实干的态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配合完成省审计厅审计组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计工作。

  3.加强宣法普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任务安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贯彻《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工作。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备案工作,对1部重大行政决策和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清理存量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大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推动房地产业、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持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推动“百千万工程”聚力提升城镇建设能级

  1.进一步统筹专班工作。持续完善政策文件体系,不断强化保障措施,为扎实开展“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提供支撑。

  2.做好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工作。联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以连州市为试点重点推进新建农房质量管控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落实“1+5+8”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刚性管控新建农房质量安全,推进落实基层执法、“一站式审批”,制定新建农房管控措施,实行“三审批”“四到场”,力争做到按图竣工验收。抓好连州“四沿”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定期研判会商召开全市视频调度会,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农房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农房建设监督考核,将新建房屋建设合规率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违法建设零容忍。以《清远市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指引(试行)》为指引,推进既有农房风貌提升,抓好试点示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扎实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持续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完成全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

  3.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项目落地,树牢“项目为王”理念,指导各地丰富完善项目库,以项目建设牵引任务落实。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趋稳

  1.落实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支持政策和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探索推行商品房“带押过户”模式。

  2.继续做好“三保”工作,加大全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力度,稳妥解决重点问题楼盘验收办证问题。建立住建、金融部门紧密联系协调机制,落实房地产“白名单”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做好节点管理和穿透式监管,加强与统计、发改部门的联动协调。核实在建项目实际进度,实现监管资金审批制度化管理,落实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工作。

  3.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逐步下放房地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消防审批、竣工验收等审批环节在同一部门办理,让企业少跑腿。

  4.加强物业管理,修订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确保物业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尽可能加大不同期限定期存款比例,推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5.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10户。

  (三)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严格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相关要求,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加5%以上。要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不断净化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环境。要完善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的管理体系,通过诚信管理引导企业在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压实企业安全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信息化监管执法进程,探索“线上执法、线上处罚”路径。

  3.强化招投标工程备案环节管理,修订招标范本。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推进建筑业统一监控平台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升级改造。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积极对接税务部门,反馈企业困难,阶段性减轻企业压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4.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检查。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促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完成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推动广州建筑(英德)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等项目加快建设。

  (四)抓好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启动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素质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七个方面,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提升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整治,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抽测。

  2.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排查治理,从严整治未按规定编制、审批、论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行为,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重点时段“提级管控”各项措施要求,牢牢紧盯重大风险源,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质量管理力争在信息化监管上有新突破,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分部分项工程把关,逐步推行节点管控与过程结算联动,配合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3.持续推进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自建房常态化安全管理,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加大力度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的整治销号工作,整治销号率不低于70%。持续推进玻璃幕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以城市C、D级危房和非成套住房为重点,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推动城镇既有房屋抗震加固。进一步强化限额以下工程监管。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效能。

  4.开展建材打假行动,强化行业执法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技术服务管理。

  (五)加强城乡建设领域新业态、新任务研究

  1.加强城镇建设体系研究。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规划能力,深入研究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等专项规划,建立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工作机制,整体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认真学习借鉴珠三角城市经验,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2.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42个,建设一批完整社区,推进适老化改造,完善一老一幼等配套设施,引导社区完善功能,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者饭堂”配套建设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3.加大海绵城市建设,精准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出实施性安排。加快《清远市中心城区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编制工作。

  4.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策,适时制定清远市城中村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实现城中村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5.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等工作,加快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两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申报工作。

  (六)坚持党对住建事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落实“五个持续”要求,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住建领域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紧盯住建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竞相干事的浓厚氛围。

  3.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扎实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以模范机关创建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水平、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人员专业能力,加大对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住建系统的业务指导。

  4.落实乡村绿化工作要求,开展认捐认种活动,鼓励各党支部积极参与到联建共建乡村的绿化工作中,广泛发动企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参与到乡村绿化和绿美清远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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