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现公布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立足提供更好服务保障,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广大退役军人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真实有效、及时准确、依法规范。按照“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等具体要求和办法。充分发挥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安全防护、预警通报等工作,守牢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关。2024年先后2次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培训,不断提高业务骨干专业能力水平,促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用好局信息编审组,严格执行新闻稿件审批程序,坚持落实稿件“三审三校”制度, 做到层层把关、反复核对,认真做好质量把关、保密审查等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立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进机关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新闻宣传、信息报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有效性。打造退役军人“五员”服务品牌,组建清远市退役军人“元元”志愿服务队,广泛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力量,针对网络环境特点,积极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有效收集发布涉退役军人信息。
(三)做好信息公开。坚持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关切的问题,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清远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建成用好“凤城老兵”荣光服务平台APP,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移交安置、军属就业、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2024年,召开了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培训评价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了《胜利之本》清远双拥历史故事系列专题片发布仪式,上线清远市“行风热线”两次,局网站共公开信息七百余条,其中:市局动态类信息公开207条,县(市、区)动态信息公开169条,财政资金使用、预决算类信息公开6条,新闻媒体类信息公开10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公开139条,老兵故事类信息公开81条,热点精选类信息公开5条,并及时回复网上留言6条。
(四)其他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无行政相对人向我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发生。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不到位地方,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所欠缺。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工作统筹,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把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不断拓宽覆盖面,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程序,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有力助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