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防、救、新”,强基固本抓实清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120起,死亡116人,同比分别减少27起、27人,下降18.4%、18.9%,无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和因森林火灾造成的伤亡事故,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成功防御11轮强降雨、4个台风、3场低温冰冻,其中北江流域2次编号洪水、1次接近编号洪水,全市59户因灾“全倒户”、43户因灾“严损户”已全部完成恢复重建,2024-2025年冬春救助255人、发放救助金7.304万元。此外,驰援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完成排涝救援任务,受到省应急管理厅和当地政府的高度肯定以及受灾群众的一致好评,对我省救援队伍良好形象的建立和维护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建引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委会(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读书班、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6期,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廉政管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开展谈心谈话67人次,参观廉政文化展览及廉政教育基地8场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2场次,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5435人次,排查2022年1月以来日常巡查检查和执法案卷2391宗,共制定498条防范措施,建立制度228个,推动落实为民办实事1178件。深化知责担责履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国家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内部审计、“绿美清远”建设以及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等,思想安全和发展安全“两手抓”,切实保持和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1个党支部获“清远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人获“清远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人获“清远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人获评“2024年全省三防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
(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学习33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6次专题会议,市有关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调研16次。市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会议5次,通报全市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全国两会、清明、“五一”、国庆及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是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工作落实。制定《清远市党政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印发《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持续落实《清远市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会商制度》,印发《清远市灾害事故统计分析月报》12期、《清远市防控重大风险形势分析简报》4期。积极推动清城区和清远高新区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处罚工作关系。统筹推动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安全与发展)”项目及“三张清单”中“安全隐患整治清单”22个项目。牵头推动市纪委监委安全生产领域“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对2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协调推动“清远海事局反映北江一批闲置船舶”“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清远海港加油站安全隐患”两起疑难重大安全隐患妥善处置。
三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完成2023年市级考核,持续精简优化驻清单位“安全类考核”工作;完成2023年度省安全生产现场巡查考核反馈问题隐患整改,以“良好”等次排名全省中上游;国务院安委会和省两轮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反馈问题全部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推动同行业领域优化安全管理工作。
(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防范遏制重大安全生产风险。
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清远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治本攻坚“九大行动”24项具体措施。统筹印发清远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38个子方案、分工清单和推进路线图,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信息报送机制、调度推进机制。行动开展以来,至12月31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帮扶指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399家次,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累计行政处罚511次,罚款791.81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3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7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9个;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群众举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674个,已完成整改1674个。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按照分类分级要求制定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部署开展复工复产、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执法警示月、行政处罚“回头看”、联合执法行动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53家,发现安全隐患1906处,对重大和复杂案件进行立案调查12宗,作出行政处罚13次,经济处罚59.8万元。推动全市八大高危行业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清远华侨工业园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通过省级“创D”验收,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有力推进,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企业本质安全进一步提升。推动“执法质量强化年”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坚决整治执法宽松软虚”“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精准执法+指导服务”“市际交叉执法”“创建执法工作标准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8个县(市、区)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我市经验做法被省应急管理厅在全省转发推广。
三是严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赴深圳、东莞、肇庆三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调研学习,形成调研成果1篇。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会议2次,提出《清远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培分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特种作业考核925场36550人次、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190场1439人次。对全市11家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2轮,发现隐患问题39项,下达整改指令文书7份,约谈机构2家,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机构3家,对1名考评员作出禁用一年处理;督促指导8家机构在省安全培训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对4家机构责令停业整改,推动两个标准在我市落地实施;查出工贸企业特种作业无证上岗人员10人,移交特种作业操作证涉假问题至公安部门1宗;开展安全培训“走过场”现场抽查20余次、线上抽查35余次。
四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修订印发《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内部审批工作制度》,编制《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工作法律法规汇编》。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审批,做好审批释疑工作,针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这一群众办事热点,加强群众电话咨询的沟通、快速回复12345热线平台问题。推进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工作,对42项“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梳理、编制并发布,提高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2024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业务32583宗,予以许可32583宗,按时办结率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均达100%。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132家。
(四)全面提升“防抗救”能力,着力构建大安全格局。
一是建强防灾减灾基础。修订《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编制《清远市三防工作手册》,印发出台《清远市气象预警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试行)》《清远市暴雨天气“叫应”工作机制(试行)》,开展三防应急演练306场、业务培训1.5万人次、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员培训班2期220人次,组织开展2024年清远市林业系统和镇村森林消防队伍技能大比武活动。落实避护场所1467个,可容纳群众215万余人。建设防灾救灾仓库191座,储备物资186万件,总价值7693万元。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优化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建设78个村自动气象站,进一步提升中小尺度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落实救灾物资保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及时补充市级仓库储备,前置救灾物资至各县(市、区)。深入推进全市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设,抓实我市8个示范镇创建工作。协调推进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清远市)项目和预警指挥项目林火监测子项目建设,提升安全科学扑救能力。
二是全力以赴防御自然灾害。组织召开防御会商会39次,印发防御通知15份,发出防汛专报25份,加强值班值守,强化调度指导。统筹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合力联动,精准实施分镇预警,点对点提醒可能致灾区域,逐小时滚动发布最新雨情实况和未来预测信息。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变化,联合市气象局通过移动、电信、联通全网发布防御短信1600多万人次,向2万多三防责任人发送防范应对信息,发布预警信息2559次、预警短信21611条,发送矿山预警提示5600多条。组织开展三防检查,全市累计排查风险隐患约3.6万个(处),全部登记造册并逐一落实整改。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对山洪、地质灾害、道路、在建工程、水利工程和水上交通安全、景区旅游安全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严格落实“三个联系”制度、“四个一”工作机制,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和“三停三转三巡查”工作部署,全市转移群众10.63万人,共设立集中安置点205个,集中安置3596人。推动防震减灾工作提质增效,推进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广东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地震科普工作,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于2024年2月7日被认定为广东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三是全面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关于全面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与林区安全防范工作的令》,市级林长巡林20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森防办协调制定《清远市林区电力设施森林火灾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工作局面。全市8个县(市、区)均颁布了禁火令,开展消除神坛社庙森林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森林火险隐患排查“五清”专项行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等,2023年10月至今共清理整改公墓、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1624处,清理集中连片纯松林可燃物隐患36390.53亩,清理生物防火带、旅游景区道路阻隔带4646.19公里,清理防火区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可燃物隐患4648个,清理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1029.46公里。2024年“猎火行动”出动全市执法人员7034人次,处置森林火警105起,办理案件27宗,其中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1宗、破1宗,刑事拘留2人;行政部门立行政案件26宗,查处24宗,行政处罚23人,教育劝阻2847人。
(五)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智慧应急”效能。
一是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推动构建市县两级预案体系,校准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规范值班值守和调度工作,健全完善值班值守、值班岗位职责等相关规则制度。印发《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专项资金支付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形成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补偿机制。
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升级智慧应急管控平台,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加强清远市应急指挥平台应用,完成85个乡镇、8个县市区视频会议会商系统全覆盖,实现部省市县镇五级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贯通联动。建设370MHz窄带自组网对讲机应急指挥系统,全市现有高山基站30个,全清远市信号覆盖率达95%以上,按照镇5台、村2台的标准已基本实现全市85个乡镇、1230个村居全域配备370MHz对讲机,超前、超标准完成了应急管理部《2024年地方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任务书》中关于覆盖率和终端配置的要求,在实现信号全覆盖和终端全普及的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为高效的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提供了可靠的应急通信保障。
三是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应急救援体制改革要求,深化军地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汛期期间组织抢险抗洪民兵队伍200人、100名解放军、100名武警部队集结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参与马拉松、演唱会、龙舟赛、中高考、旅游节、运动会等多场大型活动应急保障工作125人次,制定20余份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六)创新推进安全宣传教育,擦亮“清远应急管理”名片。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发挥“一网三号”(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南方号)宣传阵地作用,累计发布工作动态、科普教育3000余条,阅读量超120万。“清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长期在市属部门政务微信排名榜前10名;南方号影响力、传播力持续排全省前50名,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中排名第二,在全市南方号中排名第一,7-11月连续5个月进入全省南方号传播力20强,荣获“南方号2024年度新锐奖”。建立深层次合作机制,打通市县应急部门信息向上传播渠道,在新华社、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应急管理、广东安全生产杂志和清远日报、清远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媒体平台累计刊载相关报道230余篇,学习强国平台采用54篇。启用清远首个“AI应急数字人”,已制作播报25期,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力。
二是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国防灾救灾日”“安全宣传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活动节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向市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生产、灾害事故、自救互救等知识技能,回应社会关注关心的应急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26场,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宣传报道25次,收集安全生产领域新闻线索102条,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媒体等通报典型案例42个。
二、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仍较低,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到位,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学习意愿不够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判定方法学习不够深入、掌握不够全面。二是基层应急能力仍较薄弱,基层专业人员、技术力量较匮乏。县、乡镇应急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不够稳定。我市现阶段指挥体系信息化建设较发达地区相对落后,各类设备设施的配置仍有短板和不足,部分乡镇(街道)、村(居)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等设施设备基础较弱,应急救援体系仍有待提升,与新形势下“全灾种、大应急”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5年工作计划
接下来,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不断提升安全监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充分发挥群策群防作用,深化“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清远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持续推动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推动领导班子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好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坚决纠治不正之风,铲除问题滋生土壤。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清远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监管。聚焦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要求,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精准执法等行动,从源头治理企业安全问题。精简优化督检查考核,强化事故调查和重点安全问题督办、约谈提醒通报,推动各级各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增强抓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底线,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持续提升救援处置能力。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安全生产”模式,逐步打通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政企两端数据融合,实现监管科技化、信息化。增强现场指挥能力和协调联动能力,持续打建应急无线通讯网,达到无缝中转效果,实现全市对讲系统全覆盖。坚持“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能任务需求,统筹推进全市预案修编和救援队伍实训实战,指导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由森林防火、水域救援向山地、地质、交通、危化等领域拓展,推进“专家→预案→演练→培训→救援”的一体化、全流程建设,加强军地协作和信息沟通,打造一体、多能、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四)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构筑森林火灾防线。深度推进林长制与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相融合,常态化推动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乡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管理建设,进一步强化镇级森林防灭火“六有”和行政村森林防灭火“九个一”建设。协调推进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清远市)项目和预警指挥项目林火监测子项目建设,购买装备和视频监控到县镇,打通基层防灭火“最后一公里”。
(五)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化“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压实压紧三防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扎实开展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2025年汛前防汛备汛大检查”,紧抓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好行政村(社区)“一页纸”预案修订工作,开展行政村(社区)“一页纸”应急预案评估,进一步细化明确“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安置管理”五要素,不断提升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持续推进乡镇应急管理(三防)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村“十个有”建设,落实“镇自为战”“村自为战”工作机制,推进黄茅峡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好“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国家安全宣传日”等活动成果,做好各类档案收集保管工作,总结经验成效,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让“小宣传”产生“大效应”,持续形成群防群策群治的良好氛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