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单位正门滚栏宣传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单位2024年公开信息1409条。
2.主动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包括:通知公告152条、工作动态49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716条,其它492条(菜篮子信息共486条、政策法规5条、规范性文件1条)。
3.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fzhggj/)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4年本局共收到15条信息公开申请,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
(三)2024年,本局共收到14条网站留言,12345服务热线收到181条咨询、投诉、举报。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有不足,一是对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定位不够全面、范围不够广泛;二是在政策解读方面上仍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能力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