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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07 16:10:2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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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清远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中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结合高新区实际,扎实开展清远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照《清远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将法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融合,列入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列入清远高新区党工委2024年工作要点;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清远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1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计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有关事项17项,确保将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实学法教育,提升公职人员法治素养

  一是紧抓“关键少数”。组织党工委、管委会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等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进行集中学习11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上率下推动全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学法。依托学法系统、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以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参加2024年度的学法考试,2024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达标率达100%,全区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教育。加强对统计人员、安监员、财会人员、工程建设人员、保密人员等学法教育,加大对《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学法用法不断深入。

  (三)依法依规行政,提升决策公信力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均按照程序报请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召开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44次,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份,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维护法治统一,废止规范性文件3份,同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办法4份。三是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续聘专业律师、法律顾问,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事务、疑难问题、项目合同等征求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协助开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信访案件等。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310份,通过微信、电话、面谈等形式提供法律咨询38次,为我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探索集成服务新模式,设立“工建改专窗”,集中办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并联审批率95.89%,联合验收率96.1%。开设“企业开办”专区,实现企业设立登记等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推行“周六不打烊”服务模式,创建“办不成事”反映工单,工单满意率达90%。持续优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不见面+无纸化审批”,试行分阶段核发“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办理审批业务共858宗,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不见面”审批项目471宗,办理“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项目20宗。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法治化服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清远巡回审判法庭、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和高新区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三家一地合署办公,联合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为辖区企业和群众提供案件受理、多元解纷、咨询接访、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清远巡回审判法庭亦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粤东西北片区设立的首家巡回审判法庭。知识产权协同运营(综合服务)中心累计促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2.12亿元,聚石化学成功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4年专利授权量共计1319件,同比增长30.46%,其中发明专利357件,同比增长21.02%。三是持续推进省市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运营零工市场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基地,联合市医社保局共建医社保业务高新区办理点。修订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管理办法,开展申报、评审工作,选树典型、激励优秀。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服务月活动。积极发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新区派驻庭作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新区派驻庭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2件,结案181件。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上线运营,为园区企业、员工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四是筑牢安全防线。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定并执行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两个清单”,全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和复查企业1249家次,消除隐患3354处。完成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清督察期间十一批次的案件交办。全力做好园区市政管理、国控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辖区内企业雨污分流,持续优化安全生态环境。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行日常普法宣传。利用区管委会大楼、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园区、企业等法治宣传栏、办事窗口、电视屏幕等宣传工具,在各园区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立架、电子屏投影宣传标语;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引导办事企业、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二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教育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宣传,开展集中普法宣传18场次,联合市保密局开展“保密宣传教育高新区企业行”活动,联合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红棉杯普法宣传进企业高新区专场活动,联合市统计局开展“数说发展 法治护航”清远高新区“宪法宣传周”暨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在微信公众号设立经济普查小课堂、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等,制作保密宣传小视频“学好保密法,当好护密人”荣获全省“寻找最美保密法治代言人”微视频三等奖,自导自演的情景剧《当经普来敲门》荣获市直机关文艺创演最佳主题奖、网络人气奖,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5000余份。三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等服务阵地作用,为园区企业及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2024年,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窗口式法律服务50次,线上咨询42次,专题讲座8次,让企业及员工在“家门口”就能享受精准、普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和督查工作专班督查鞭策作用,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企业专项资金、企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成立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聚焦5类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同时不断构建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部门协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新格局,形成监督合力,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三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在清远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依法发布政策、服务、动态等信息,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办理回复网民留言,开展“9·29”清远国家高新区开放日活动,以公开透明获得园区企业以及辖区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还不够深入,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短缺,队伍整体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足,大多数行政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缺乏系统性、长期性学习,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业务中涉及法律问题更多依靠司法职能部门、区法律顾问等的协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业的普法人员,目前普法人员更多是非法律专业的业务职能部门兼任,普法的主动性、针对性、适用性与企业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普法的力度、广度、深度不足,效果不够明显。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提升。辖区中小企业众多,

  企业职工建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的自觉性不够,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清远高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清远高新区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信用监管,加大力度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企业、群众办理政务事务“最多跑一次”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打造令企业群众满意的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大厅。

  三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线上线下联动,重点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反诈法、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清远巡回审判法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新区派驻庭等平台资源集聚和服务效能,提高全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是持续落实政务公开和加大监督力度。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发挥区督查专班、区机关纪委、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财政资金使用等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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