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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24 11:44:0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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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清远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为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本年度,清远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清远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22次,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18次,开展专题宣讲8次,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在司法行政系统中落地生根。同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与实践,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思想基础。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研究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清远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提请市政府印发《清远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清远市 2024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高位统筹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

  1.科学规划政府立法工作。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抓实政府立法任务,规划做好政府立法立项工作。推动出台《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清远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清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送审稿)》《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送审稿)》等出具审查报告,指导草拟并完成对《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全面审查。

  2.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141份/次,共审核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8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审查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对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34件。建立广东省首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库,公开选聘10名专家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发流程图(2024年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材料的参考模板(2024年版),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出台效率,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效能。研究起草《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指引(2024年版)》,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发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并如实记录和归档。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制定《清远市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指导镇街分类承接县级行政处罚事项新机制,确保镇街不仅接得住,而且做得好,切实提升政府运行效能。制定《清远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清远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铺开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化赋能行政执法质效提升。

  2.发挥行政复议效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切实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举办全市立法复议应诉实务培训班,有力提升行政复议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业务实操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制度,严格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会,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争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84宗,办结152宗,行政复议直接纠错(含撤销、确认违法)19宗,已结案件直接纠错率12.5%。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体系,相继出台了《清远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政府在行政应诉方面的操作流程,确保案件全过程依法办理。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积极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四年大幅提高。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协同联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清远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运行机制》,并成立清远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开辟新路径。2024年,共处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36件。

  (三)维持社会大局稳定,助推平安清远建设上新台阶

  1.推进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2024年清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普法清单,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用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组织律师到清风学校开展“青春与法同行”专题法治讲座,并在清远电台FM88.7开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专栏节目,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2.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印发了《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对人民调解经验做法,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及时转发推送宣传稿,《上半年人民调解矛盾化解研判分析》信息被市《业务通讯》〔2024〕第5期采用。2024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5802件,累计成功15637件,调解成功率99%。

  (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法治幸福指数

  1.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已建成12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0%全覆盖。建立清远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择优选聘两名律师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并开通语音服务,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切实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服务效能提升。我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获得上级肯定,2024年共有1个集体(清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和2名个人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压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不断强化“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制定《清远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以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国家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采用“主题活动+线上活动+线下活动”方式,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23场次,在清远电台887《以案释法》栏目组织开展线上法治宣传180多期。

  3.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建立全市首个“法援护苗”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开展“法援护苗”行动,今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54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清远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事项指派规则》,明确相关案件受理、指派流程,优化律师库管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获得上级肯定,2024年共有1家单位和1名个人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成功入选广东省2023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清远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17件,其中刑事案件2890件,民事案件1827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507人次,代书207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3473件。

  4.提高公证法律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管理,贯彻落实“公证为民”服务理念,创新便民服务新模式。开展“不动产登记+公证”,通过“一窗收件”“实时办理”方式将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延伸到公证机构,为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及关联业务的全链条服务,实现公证服务与不动产登记无缝对接、集成服务。今年以来,市国信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业务共3175件,其中国内公证2145件,涉外公证878件,涉港澳公证93件,涉台公证59件。

  5.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444名律师参与了全市1235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2024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街(镇)办事处(政府)、村(社区)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760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09件,开展法治宣传3360场次,参与人民调解纠纷36件,为所属村(社区)提供法律援助31件,提供其他服务432次。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矛盾纠纷就地得到调处。同时,聚焦企业涉外法律服务需要,开展“以法慧企 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走进园区,举办“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进一步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统筹法治建设力度有待加强。职权行使和手段运用还不够刚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还不平衡。

  (二)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涉外法律服务的人才短缺,律师参与涉外法律服务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与珠三角地区的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质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三)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待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人员储备不足,对当地群众办理公证造成较大不便。律师数量总体上仍然偏少,尤其是“高精尖”法律人才匮乏,且律师资源主要集中在市区,导致律师队伍发展不平衡,难以满足全市各地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工作统筹,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少数关键”法治意识,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全面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普法各领域工作任务落实。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聚焦法治核心,服务清远高质量发展大局。抓实抓好政府立法,高质高效完成《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推动出台《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清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充分发挥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核首席专家库作用,切实提升清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市行政复议庭建设。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与镇街履职清单的衔接,科学指导镇街分类承接县级行政处罚事项,确保镇街接得住、做得好。

  (三)坚持人民导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聚焦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可选、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公证法律服务,不断健全和完善公证利企便民服务机制,推动公证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增强法律援助精准性和高效性,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进一步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对接平台,为清远跨境企业和人员建立更加便利的法律服务渠道,助力清远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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