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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5-03-03 07:30: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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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得到有效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4年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生态环境质量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清远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8,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11位,同比前进4位;综合指数改善率为7.9%,全省排名第2位;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96.7%,全省排名第12位,同比提升3.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率(AQI)创有记录以来最佳成绩,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市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均达考核要求,水质优良比例为100%;22个省考断面水质均达考核要求,水质优良比例为90.9%,劣V类水体比例为0;我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3.5189,全省排名第7。2024年,我市变更为“一住两公”的重点建设用地共81块,均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在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第二年获优秀等次。2024年1月,我局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在市绩效考核中,连续3年获“好”等次;在广东省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测执法技能竞赛、第四届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均获得全省团体二等奖,自动监控设施检查科目单项全省第三名。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创新举措,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环保赋能全市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第二批激发企业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应对市场快速变化而调整生产产品的项目、通过提升改造实现增产不增污的项目、符合有关要求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

  强化帮扶、靠前服务。开展环保帮扶提质增效行动,局领导班子全员带队下沉帮扶指导工业园区和环境污染治理,指导项目环保准入审核、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等,为建设项目快速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优化环境监管。实施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推进差异化执法,减少企业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轻微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帮扶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四是推进“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工作。抓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市政府已于2024年8月22日发布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完成成果动态更新,更好满足我市重点项目发展需要。

  五是坚持一张清单干到底。继续推进落实清远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攻坚机制,印发实施《清远市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攻坚方案》,明确攻坚要求、时限和责任,定期调度通报、不定期督导进展情况。

  (二)精准发力,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支撑水平。

  一是推进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重点行业大气超低排放改造,督导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启动新一轮“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提升一批、淘汰一批、规范一批拓宽减排空间。开展涉气企业自动监控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企业规范管理和达标排放。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深入推进连州民族工业园涉气企业实施综合整治,提升皮革、塑料等行业企业VOCs整治水平。

  二是积极服务双碳目标。加强碳排放管理能力建设,组织召开2024年重点控排企业碳排放能力建设培训会,详细讲解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能力。持续开展碳普惠项目申报。

  三是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组织开展两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培训班,加强政策宣讲解读。佛冈县潖江流域(龙山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及生态产业开发EOD项目已成功进入省级EOD项目库。

  四是加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服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开展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入户检查,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持续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助推排放不达标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车。持续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回收利用,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的环境监管、指导帮扶工作,严厉打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拆解行为。

  (三)全力以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一日一总结、一月一对比、一季一研判”工作制度,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持续深化工业源减排,对钢铁、水泥、玻璃、砖瓦等四个涉炉窑重点行业开展治理评估;开展皮革、塑料以及化工行业VOCs治理成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巩固减排成果;推动水泥行业提前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移动源监管,加快推动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强化不良天气应对,与气象部门开展空气质量预警研判会商,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攻坚战。强化重点流域达标攻坚,深入滃江流域、大燕河流域排查整治,开展潖江一级支流高桥水流域畜禽养殖综合整治,继续深入推进漫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巩固禾洞河生态基础,促进长江流域清远段水质持续保优。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监督巡查,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北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对全市水环境质量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巩固全市水质达标基础。全力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持续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防御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纳入联动监管的地块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定公开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法定义务。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2024年“无废城市”跟踪评估。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配合林业部门做好岭南国家公园建设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固废安全处置,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云平台数据,清远市2024年度攻坚任务已全部完工。协助各县(市、区)按省最新要求重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农资金申报。2024年省计划下达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已全部完工。扎实办好省、市民生实事,完成7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

  (四)未雨绸缪,全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及全国、全省两会、汛期等重点时间节点全体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举办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做好环境应急保障工作。加强两法衔接,建立公检法司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机制,高压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五)凝聚合力,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加快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信息调度、现场督导等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不定期开展督导推进,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反馈问题涉及我市的1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项、达时序进度10项。积极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圆满完成配合督察的各项工作。

  (六)多措并举,强化环境治理支撑体系。

  积极拓宽资金支持渠道。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谋划申报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环境治理项目。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借助生态环境领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智库外脑”,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科学保护与治理水平。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统计、自行监测、危废监管等信息对接,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和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池使用管理,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提供有力支撑。

  (八)坚定不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印发《中共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任务安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参加省市举办的党纪培训班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四强”党支部。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强化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聚焦市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北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加快推进全域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主动加强重大平台、重点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和跟踪服务。持续优化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推动南部片区产业生态化、北部片区生态产业化,促进产业绿色转型。

  二是积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深化生态环境源头管控,利用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促进企业实现减污降碳。积极推进碳汇林建设,支持更多碳汇林、光伏发电等碳普惠项目纳入碳排放市场交易。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支持一批节能降碳项目加快落地,大力实施锅炉、工业炉窑改气、改电。持续优化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结构,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三是加强项目储备。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辖区污染治理攻坚重点难点问题,谋划、储备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和省的项目库。加强资金项目的全链条监管,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十五五”生态环境规划谋划,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安全向好。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领导责任包干制,强化属地和部门责任,加强路面保洁保湿等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NOx和VOCs协同减排,持续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力度,推广使用清洁低碳运输,严厉打击非标油品,强化对用车大户、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臭氧污染天应对措施。积极应对不良天气,进一步强化与市气象局的预警预报工作机制,提前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全面落实污染天气分级管控工作,打好臭氧削峰“组合拳”,切实减少污染天气的发生。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聚焦重点流域,加快推动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全面深入推进滃江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滃江流域稀土盗采点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网箱养殖专项整治,完善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关注重点流域水质变化情况,及时根据水质变化情况采取防控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推进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提升优良水体保护成效。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推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精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化、低效设施改造和问题管网修复,加强设施运维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设施有效运行率。

  四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和耕地土壤污染源头追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可控。持续开展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污染防控,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检查,严厉非法转移、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持续深入打好环境安全保卫战。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工作,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落实绿美清远生态建设,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继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强化对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配合推进岭南国家公园建设。加快谋划推进美丽清远建设。深入推进生态修复。

  (四)扎实做好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严格按照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加快推进10项未完成整改任务。根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责任主体,并扎实推进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持续查摆并推动问题整改。

  (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稳妥推进机关党委换届。常态化长效化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认真落实“四个注重选拔、四个坚决不用”的重要要求,以“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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