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1368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我市对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解决清远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的建议》(第1368号)的会办意见是:
一、按中央深改办统一部署推进公安机关改革
二、建议省统筹调配各地区政法专项编制
公安机关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由省统一下达至各市,地市没有权限自行增加编制。省下达各市编制后,一直没有进行调整。但近年我省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变化明显,特别是后建市机构编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建议上级适当增加编制,同时要加大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满足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需要。
三、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警力资源
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警力,重点向基层一线执法部门倾斜,将警力重心放在一线部门和侦查办案部门,以缓解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情况。
四、增加清远市公安机关招警计划分配数
目前,我市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3631名,实有警力3822人,仅占全市总人口数的万分之8.9,警力不足问题突出。建议在每年招录人民警察计划中,增加我市公安机关招警计划分配数。
五、加大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和培养力度
若在难以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情况下,可通过增加警务辅助人员、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素质来充实力量,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情况。
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加强镇(街)、社区(村组)巡防体系建设,由乡镇(街道办)组建巡防队伍,并由辖区派出所代为管理,根据辖区治安状况,统一组织开展巡防工作,向提升治安管理水平要编制。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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