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6-04-20 01:43: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字体: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122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的函

省水利厅:

我市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解决潭岭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第1224号)的会办意见是:

一、李慧琴代表反映的连州市潭岭灌区是利用潭岭水库坝后电站尾水作为水源的灌溉工程,主要灌溉范围包括星子镇、大路边镇两个镇灌区内的耕地和麻步镇少部分耕地,灌区干支渠总长170.6km,设计灌溉面积5.17万亩。潭岭灌区经60年的运行使用,目前渠系建筑物老化破损严重,效率低下,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现急需对该工程进行维修改造,以提升效率,促进山区经济发展。  

二、本项目已纳入省中型灌区改造计划,并且完成了初步设计。但由于我市为贫困山区,地方财政困难,自筹能力有限,而潭岭灌区进行改造建设约需投资1亿元,靠本地财政实施潭岭灌区改造项目十分困难。因此,建议省能给予资金补助以尽早进行改造。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