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73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李庚原代表提出了关于大力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树立广东扶贫新模式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市大力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区总体情况
2013年创建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以来,我市立足本地实际,以激发贫困地区发展活力、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动力为目标,大力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建立试验区政策体系。市政府印发《清远市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清府〔2014〕34号),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把行业资源和相关政策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二是改革创新,推进试验区建设。通过创新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扎实推进试验区项目建设。三是树立典型,打造扶贫改革示范点。组织开展扶贫改革示范镇和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树立扶贫改革典型,以点带面促进试验区工作。四是加强指导,顺利通过国务院扶贫办专家组中期评估验收。我市扎实推进扶贫改革各项工作,并着重加强对各县(市、区)试验区建设的指导工作,目前已顺利通过国务院扶贫办的中期评估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调研评估,并计划争取2019年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现场会安排在清远市召开。
二、下一步改革方向
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远和李希书记调研清远时的讲话精神,将扶贫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进一步探索深化“六个一”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再造“清远经验”。
(一)以党建扶贫为引领,打造一支永不撤走的扶贫工作队。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清远视察,充分肯定了我市“把支部建在村上”的做法。接下来,我市扶贫改革工作将继续以党建扶贫为引领,坚持“把支部建在村上”,把农村党建根基由行政村延伸至自然村(村民小组)一级,继续完善贫困村村、组两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贫困地区的覆盖面,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通过持续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积极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兼任或党员担任各类村级组织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撤走的扶贫工作队。
(二)以产业扶贫为基础,留下一个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市连樟村调研扶贫工作时强调“产业扶贫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接下来,我市将通过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各项工作。围绕我市清远鸡、柑橘、茶叶等三大主导产业,引导各地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有效结合短平快项目和培育长效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以广清一体化为主抓手,强化产业共建一体化建设;用好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三大平台,加快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的特色产业发展体系,构建起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以“合作社+农户”为纽带,留下一个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在贫困地区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广“大户带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脱贫增收模式,强化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助推脱贫增收。
(四)以金融扶贫为载体,留下一笔互助发展的资金。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以互助金和小额信贷为载体,着力构建农村金融扶贫的新格局。一方面,通过借助信用、融资和服务三个平台,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扶贫环境。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互助金、小额信贷、农民自立服务社、保险扶贫四种金融扶贫模式,着力解决农民发展生产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为群众发展生产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五)以“农综改”为抓手,留下一个治理有效的机制。继续将扶贫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三个整合”和“三个重心下移”,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与工作方法,构建一个治理有效的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自然村(村民小组)一级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村组织化水平,着力激发贫困地区群众自主脱贫和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推进农村耕地整合整治,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综合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
(六)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留下一个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以全省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结合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大力实施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突出农民主体作用,采取“以奖代补”“梯度创建”的方式,重点围绕贫困村在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全面提升,确保到2020年全市省定贫困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三、意见建议
(一)建议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省的层面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安排、用地指标分配、就业创业等方面出台相关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区的配套政策,以增强试验区的发展动力。同时优化调整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支持清新区从生态发展区调整为重点开发区,支持英德市部分区域从农产品主产区调整为重点开发区,提高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完善基础设施融资体制。
(二)建议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3年创建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以来,我市在紧张的财力状况下仍然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试验区建设,但省一直无相应的配套资金。鉴于我市属于粤北山区市,财力状况较为薄弱,扶贫改革工作涉及的面广、任务繁重,建议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每年给予支持2000万元作为我市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项经费。
(三)建议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我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在新时期精准扶贫既没有享受省级重点贫困村相关优惠政策也没有省直和珠三角地区帮扶单位驻村帮扶,主要依靠县直单位进行驻村帮扶,导致两县扶贫开发力量和能力大幅减弱。建议省参照全国特困连片地区给予我市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单列的特殊扶贫政策,增强试验区的发展动力,凸显扶贫改革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建议省加强工作指导。我市计划争取今年下半年召开的2019年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现场会安排在清远市举办,为进一步提炼我市试验区工作成果,顺利成功召开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现场会,建议省有关部门对我市的试验区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加强指导、加强调研、加强提炼,通过“四个加强”使我市试验区建设工作少走弯路,早见成效,为全省、全国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再造“清远经验”。
专此函达。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温永杰,联系电话:0763-336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