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
会议第158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委统战部: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黄道文代表提出了关于继续支持清远市华侨农(茶)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省财政预算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保证我市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法律保护,我市市委、市政府一直遵循党和国家侨务工作“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全省的部署,不断推动我市四个华侨农(茶)场改革和发展,做到“三融入”(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华侨农(茶)场的发展面貌和侨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相对而言,尤其是在华侨农(茶)场完成体制改革后,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还存在原有设施逐渐老化,新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地方财政乏力等问题。
一、调查情况
(一)关于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一是饮水安全问题。清远市华侨农场没有反映相关问题。英德市在推动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落实中,把3个华侨茶场纳入了英德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建设规划,英华侨场、黄陂侨场正在实施建设当中,英红侨场因资金不足问题暂未实施建设,但随着社区的发展,原有的饮水工程设施已满足不了新增的需求,水量不足、水压不够的问题时有存在,对侨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存在较大的饮水安全风险,如英红茶场红桥社区2018年新建的“侨民新村”八栋360户均面临供水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部分公路狭小及未能完全实现村道硬底化的问题。目前,英红侨场需要硬底化道路8公里、需要扩宽道路20公里,英华侨场需硬底化道路2.35公里、需要扩宽道路10.5公里,黄陂侨场需硬底化道路11.5公里在、需要扩宽道路3公里。按照交通部门的建设标准,硬底化道路每公里需投入40万元、扩宽道路每公里需投入15万元,3个侨场道路建设共需投入1376.5万元。侨场由于资金不足,难以独自完成建设;我市交通部门因上级补助指标不足、本级财政资金配套不足、全市需要修建的农村公路仍然有1800多公里等因素影响或制约,目前难以满足3个侨场的道路建设需求。三是水利灌溉设施不足、排水排污系统老化等问题。英华侨场、英红侨场分别处于清远华侨工业园、英红园工业园当中,没有纳入英德市新一轮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内,其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统一由园区规划建设,目前正在实施当中。英德市水利部门已收到英华侨场水利灌溉设施需要加固维修的申请,但因资金尚未落实,所以难以实施维修工程。英德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等职责现已整合由英德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有利于今后进一步理顺水利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二)关于华侨农场养老收支缺口大的问题。据调查了解,英德市现有3万多名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华侨茶场和省属驻英单位养老金长期以来收不抵支,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保稳定,英德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并且不断从我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垫付,不仅企业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在扣除省和清远市调剂金后的赤字超过了11亿元,而且在长期巨额垫支情况下也造成了英德市机关个人账户的严重赤字。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将会越来越大。但由于我市已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职工养老保险在已于2008年实行全省统筹解决,而英德养老资金统筹基金缺口问题确实对当地支持侨场建设资金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关于华侨农(茶)场纳入当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和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精神,从2018年至202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级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的县、县级市……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统筹使用”。同时,按照《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清远市“十三五”期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清远市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的要求,英德市制定了《英德市“十三五”期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美丽乡村,包括排水排污、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农村公路硬底化、“村村通”饮水工程等,美丽乡村建设符合清远市创建标准的,按其在册人口规模实施以奖代补(最低奖补15万元、最高奖补500万元)。但按照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精神,省级财政将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奖补扶持,平均每个行政村支持1000万元,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以上省、市出台的政策,奖补的对象均为农村。
(四)关于华侨农(茶)场没有纳入当地精准扶贫规划的问题。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反馈情况,由于华侨农(茶)场的侨民均为非农户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精准扶贫的对象是农村贫困人口,所以按现行政策的要求,目前3个侨场内的贫困居民(侨场内的原职工均属非农户口)未能列入精准扶贫的管理范畴,但侨场内属农民身份的贫困户,已列入我市精准扶贫的工作范围。我市也积极通过低保、医疗补助、高龄生活补贴、临时救助(每年3000元/户)、困难三侨生助学金(每年3000元)、住房困难或危房改造补助、省级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2000-3000元)、联系争取慰问救助、发展产业提供就业岗位等办法,开展侨民的扶贫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工作统筹。英德市政府加强工作统筹,将各华侨农(茶)场纳入安全饮水、水利设施及道路建设等范围,组织下辖各华侨农(茶)场向英德市当地水利、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积极与市水利局的沟通联系。同时切实落实“三融入”要求,进一步推动侨场经济发展,提升侨场集体经济实力。
(二)加强工作指导。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和英德市水利、农业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对具体工作加强指导。
(三)英德市政府统筹各侨场相关情况,向上级财政部门提交申请要求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加大对困难侨民的帮扶力度。
(四)恳请省财政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争取解决英德市的资金缺口问题,参照以往做法恢复省财政扶持的“华侨农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一定五年。并恳请省财政对我市历年累计为4个华侨农(茶)场,尤其是英德市的3个茶场垫支的养老金缺口分期进行调剂解决,以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化解养老保险的风险。
(五)市农业农村局、英德市政府按照“三融入”要求,共同研究组织开展华侨农(茶)场纳入当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工作,恳请省将我市4个华侨农(茶)场涉及的居委纳入享受省级财政对每个行政村支持10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补助以及纳入其他省级财政对乡村建设、精准扶贫资金补助的范畴。
(六)加强督促力度。市委统战部和英德市委统战部加大督促工作落实力度。
专此函达。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米国保,联系电话:0763-336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