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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6-05-09 08:26:2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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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12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的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市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供水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251号)的会办意见是:

一、连南县自来水公司属下的两家水厂,设计能力2m3/d,负责供应连南县城及周边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其主要水源为牛路水水库,补充水源为鹿鸣关水利。由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自来水的水量和水质的需求也相应提高,牛路水水库的水量和鹿鸣关水利的水质水量已经满足不了要求。连南县政府积极寻找水源,把板洞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加以保护,并把板洞水库引水工程列入规划。板洞水库距离县城水厂45公里,计划采用DN600管把原水引到水厂,初步估算需投资1.5亿元。

二、连南是少数民族县,经济落后,财政能力极其薄弱,当地政府根本无法解决资金问题,请省政府给予大力支持。

建设板洞水库引水工程,涉及财政、住建、水利、发改、环保等相关部门,我市将密切与省有关部门对接联系,请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给予大力支持。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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