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4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我市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连州市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第1324号)的会办意见是:
一、着力加强保健医疗机构基础建设
(一)按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建设连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12月,连州市妇幼保健院被清远市评定为二级专科医院。目前,连州市正在计划将连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并按二甲专科医院规模建设,规划划拨土地45亩,预算总投资1.7亿元,省、清远市、连州共投入0.7亿元(省投入0.42亿元,市、县两级各投入0.14亿元),争取中央资金0.12亿元。同时,计划投入配置资金1200万元,按相关标准配置或更新设备。
(二)扩大县域医院的产儿科病床设置。
借助创建卫生强市的契机,根据广东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规划,连州市中医院将建设住院综合大楼(建筑面积16970.28平方米),连州市人民医院将新建住院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35900平方米,预算总投资1.4亿元(省投入0.84亿元,市、县两级各投入0.28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设备购置。计划增加200张以上产科、儿科床位以及相关医疗设备,从而改善连州市产科、儿科的诊疗服务和设施,满足群众妇幼保健的需求。
二、着力加强妇幼产儿科队伍建设
(一)采取政府购买、直接招聘、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医务人员,特别是妇儿科医生。由连州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到医学院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
(二)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分配方案,基层妇儿科医生的工资绩效均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妇幼机构和人民医院具体分配方案中,妇幼保健人员工资收入均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的平均工资,以减少人才外流。
三、着力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一)各级助产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规范开展院内培训,对全市产、儿科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危急重症系列培训;
(二)发挥市妇幼保健院优势作用,定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产、儿科服务能力和危重症的识别救治能力;
(三)各妇幼机构定期开展产、儿科危急重症急救演练,增强应急救治能力;
(四)以广清对口帮扶为契机,积极选派产、儿科专业人才到上级医院进行专科对接进修、学习,通过上派骨干到省和清远市妇幼机构进修学习和单位内部培训等形式,提高产、儿科专业人才的业务技能,促进学科发展。
四、着力加强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建设
(一)市卫生计生局印发了《关于成立清远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通知》(清卫办〔2016〕277号)精神,连州市人民医院设立了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承担本市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的救治工作。
(二)连州市出台《连州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和《连州市120急救指挥调度工作方案》,开通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逐步健全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转诊救治机制和院前急救体系。
(三)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对连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帮扶。
五、着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三级网络建设
加强妇幼卫生基础信息的采集与管理、落实软硬件系统,使县(市、区)孕产妇信息及时共享,及时掌握片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动态信息,为改善卫生服务提供决策依据。
今后,建议省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连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给予倾斜和扶持;在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管理经营等方面安排“三甲”妇幼保健机构对连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帮助,使连州市妇幼保健院尽快达到“二甲”妇幼保健水平。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