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366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我市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要求将G323线连州市区穿城段改建工程调整纳入2017年计划的建议》(第 1366 号)的会办意见是:
一、国道G323线连州市区过境穿城路段(与G107线重合)为一级公路,从巾峰山至慧光路口长5.10公里。2015年,省人大代表已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要求建设。
二、国道G323线连州洲水至员村段改线项目长13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改建,其中新建线路约6.3公里,利用环城路(二级公路)改建6.7公里,投资估算4.5亿元。国道G323线连州洲水至员村段改建工程已列为“十三五”普通国省道建设规划项目(备选项目)。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6年至2018年政府投资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交通函〔2017〕494号)未列入2016年至2018年政府投资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连州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并争取通过农发行进行项目融资解决项目配套资金,清远市公路管理局已将有关资料上报省公路管理局。
三、建议省政府协调发改、交通部门,将该项目列入2016年至2018年三年滚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并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我市交通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完善有关计划安排,项目前期立项报批和基建手续审批工作,尽快推动工程开工建设。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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