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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9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8-04-26 03:06:4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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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1139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广东省教育厅:

我市对省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在广东省新建地级市建设本科高校的建议》(第1139号)的会办意见是:

一、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工作推进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教育优先发展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部署,我市以《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力争实现每个地市至少有一所本科高校的目标”为抓手,积极推进本科院校引进工作。

1.积极推进前期工作。2017年12月清远市人民政府与广东金融学院联合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提交《关于恳请支持引进广东金融学院共建清远校区的请示》,得到了省领导的重视。经过双方多次沟通、深入研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以“省市共建”方式建设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使之成为全国第一所以金融学科为品牌的应用型、行业型“金融大学”,并于2018年2月23日,签订了共建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合作协议。

2.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工作自今年2月23日启动以来,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教育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在我市与广东金融学院双方共同努力下,各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一是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政府牵头成立了筹建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筹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表。二是前期选址工作已完成,市政府已同意将清职院东侧约1350亩(包含约400亩绿地山林)作为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的选址用地。有关部门将在土地规划修改、计划指标、用地报批、土地等方面安排专人跟进,开通绿色通道尽快审批,全力为我市第一所本科院校提供用地保障。

二、省市共建本科高校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省市共建本科高校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市有关部门的相互协调、通力合作。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形成推进省市共建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工作的强大合力。

1.争取把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2.争取向省国土部门申请落实用地指标。目前,省国土资源厅不再专项下达用地指标给予具体项目,而是将省一些重点项目通过列入省基础建设的方式来安排使用省基础建设用地指标。为此,拟争取省发改、国土部门将我市本科高校建设视为省基础建设项目,允许享受使用省级指标,并允许使用清远市自行垦造水田指标进行耕地占补平衡,以便高效完成征地拆迁,高起点完成规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

3.继续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省政府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解决我市本科高校建设征地拆迁、配套设施等方面的资金缺口。可参照云浮、河源模式,争取省财政支持部分资金,对口帮扶单位支持部分资金,确保我市本科高校建设高质量如期推进。

4.优化高校引进高端人才的政策环境。为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入户、社保、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出入境等订单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

5.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发展。出台优惠政策支持知名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深度合作,支持当地行业龙头、高成长企业与学校全面开展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合作,引导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研发平台与高校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校内实验室等联合开展研究,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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