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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8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9-05-13 02:57:4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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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

会议第168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何镜新(等)代表提出了关于重新界定广东连江龙牙峡省级水产种质资源自然保护区范围的建议经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广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04年12月31日,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是连州段清远湟川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市级自然保护区和阳山段清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市级自然保护区。2008年9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上两个保护区合并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成立对保护连江生态系统、连江水系特有鱼类、珍稀鱼类和水产种质资源发挥了重要意义。受当时保护区设立时的技术条件和认识水平限制,导致部分居民点、农用地、交通设施等原有的居民生产生活区域划入保护区,极大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调整工作,2017年12月30日,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函〔2017〕371 号)。根据该《管理规定》第七条:应当依照《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申报技术指南》编制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与自然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将自然保护区情况向社会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后,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自然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调整申请。

三、目前,我市各有关单位及当地人民政府积极做好龙牙峡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调整申报及相关工作。2018年4月,连州市、阳山县聘请了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对该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进行科学考察、编撰考察报告。每季度对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进行调查,并撰写了《广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可行性报告》,为广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调整提供权威性、规范性技术材料和数据。目前广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开展顺利。

专此函达。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陈阶生,联系电话:0763-336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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