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潘洁文(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对清远市“数字政府”系统应用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帮扶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自2017年12月广东省在全国率先部署“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来,清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按照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部署和“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要求,理顺机构设置,持续投入财政资金开展“数字政府”和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不断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情况
清远市坚持把“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按照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抓实推进各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数字政府”支撑优化营商环境能力明显提升。围绕“审批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市级行政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了58.6%。以便民利企为动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由线下实体大厅向线上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拓展,全方位推动实体服务大厅与广东政务服务网清远分厅“两厅融合”,推进服务事项进驻“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拓展微信公众号功能,完善微信公众号的“一门服务、办事互动、效能监督”等功能服务,全力打造亲商惠商、便民利企的优质营商环境。
二是“数字政府”推动政务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集约建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广东政务服务网清远分厅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2276项,网上可办事项10307项,可网办率达到83.96%。大力推广“粤省事·清远”移动民生服务平台。“粤省事·清远”移动民生服务平台于2019年4月2日建成开通,目前,我市可支持在“粤省事”办理线上查询、办理,涉及户口办理、出生证、行驶证、护照与通行证、税务等665项高频服务事项,其中办理类372项,查询类293项。“粤省事·清远”移动民生服务平台本地户籍人口注册用户人数已达106万,成为我市市民“指尖办事”利器,使民生服务随处可办、指尖轻松触达。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就近办”“马上办”。目前我市“市民之窗”自助终端已在市、县、镇政务服务大厅部署,佛冈县更是覆盖至村级。社保、公积金、自来水、医院预约挂号等58项服务已进驻。目前,我市已在市政务服务大厅,清城区、连山县、连南县政务服务大厅,英德市连樟村、清城区洲心启明社区、龙塘长冲村,佛冈县汤塘镇及英德广清产业园试点部署了9台政务服务一体机。政务服务一体机已完成公安、司法、人社、自然资源、民宗、残联和税务等12个部门66个事项的服务汇聚,实现“一机通办、立等可取、一次办成”,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覆盖率达到90%以上。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向上与省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向下已经覆盖8个县(市、区)、85个乡镇(街道)、1200多个村(居),横向联通全市740个单位,已形成市、县、镇“三横一纵”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全市政务外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清远节点建成运行。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省一片云”的工作部署和规范要求,2019年9月底,“数字政府”政务云清远节点建成试运行,11月中旬正式交付使用。政务云清远节点(一期)可提供vCPU总核数3192核、内存总量14036GB、存储总容量166TB的云资源服务。有效减少各级各部门自建机房的需求,遏制信息系统分散建设和重复投资现象,实现基础资源共享共用,大大节约财政资金投入。
二、清远市“数字政府”和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投入和管理情况
2015年至2019年五年来,清远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下达到市直各单位用于支持开展“数字政府”和政务类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其中,2016年度预算安排为4000万元,其它四个年度预算安排均为3000万元。从近五年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来看,各单位各领域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巨大,而专项资金总额有限,专项资金分配难以全面满足各单位需求。鉴于此,我市遵循“突出重点、区分缓急、集约节约、分步分期”的原则,努力推动专项资金的合理科学分配,尽力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撑“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
一是坚持急用先建和突出重点,按轻重缓急优先支持建设必要性大、需求紧迫的重点项目。通过优先排序遴选,在确保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引导建设单位努力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优先支持省、市明确部署的需在当年度建设完成的重点信息化项目、市政府已审定同意建设的信息化项目、我市有关信息化发展的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文件部署的重点项目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支撑平台项目,经组织专家开展竞争性评审和评分排序后择优安排专项资金。
二是坚持“数字政府”建设理念,明确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支持建设、不建议安排经费。通过对建设项目的严格把关,在有限资金基础上,努力遴选出符合“数字政府”改革要求的政务服务建设项目,明确各单位改善办公条件类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无充分理由自建机房和系统运行硬件环境的新建项目和数据信息孤岛项目不予支持安排资金。
三是坚持集约建设和节约资金,通过专家咨询评估和财政投资审核两个环节尽量节约资金。每年度项目经过专家组集中统一评审,按照电子政务集约化原则和共建共享原则,拒绝重复建设,削减硬件投入,鼓励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资源部署信息系统,提高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并对每个项目投资额重新评估,进一步确保了节约财政资金。对于省、市财政已有其他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鼓励建设单位尽量使用省、市财政的其他专项资金。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和分步分期,让有限额度的专项资金充分促进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在每年的资金分配方案中,单个项目的资金分配额度原则上为:确保该项目能顺利启动、并能在当年度实际支出的最小额度。对于资金需求较大、跨年度实施、必须建设的较大项目,要求申报单位遵从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规律,依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合理设置资金支付期限,分年度申报专项资金。
省有关资金和项目支持情况:目前,“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连山县、连南县“少数民族特色服务专区”和“少数民族旅游服务专区”的系统建设费用已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解决,“数字政府”政务云清远节点首期三年的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资金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第一批资金1242.9万元已下达我市财政局安排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属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总额有限,在过去5年的市级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中,努力促进专项资金在推动“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上发挥更大的效益。但随着“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信息化的发展,我市“数字政府”系统应用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将越来越大,需要我市加大资金投入和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和政策项目等支持。
一是做好项目资金统筹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管理和资金分配的管理,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严格项目资金绩效考核,节约财政资金。政府持续统筹加大“数字政府”和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的投入,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4700万元,支撑“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是继续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和政策项目支持。在我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政务外网IPV6改造、政务服务一体机改造升级和全覆盖、少数民族地区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等“数字政府”平台项目和设施建设中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获得省级财政资金和试点应用政策的支持。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0763-337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