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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21 16:59:3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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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冯红云(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广东政务服务网无法进行无缝对接实现数据共享问题

  我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网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实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及在线支付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群众办事体验。目前,广东政务服务网清远分厅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2276项,网上可办事项10307项,可网办率达到83.96%。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要求,拓展网上办事能力的广度和深度。此外,我市政务数据管理部门推进各部门自建系统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实现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二、关于“数字政府”规划建设的系统应用平台和基础设施服务资金投入问题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8号),要求推进民族地区“数字政府”建设,将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推广至3个自治县,在“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一体机开通“少数民族特色服务专区”和“少数民族旅游服务专区”。同时,按照《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清远市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发〔2019〕5号),要求优先推进民族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推广“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一体机的民族特色专区服务。因此,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我市将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用好省、市政策,并积极争取省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按照“资金跟着好项目走”的原则,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提前规划好的、可行的项目,便于申请资金支持。

  2019年下半年开始至2022年,我市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原400万元提高至1300万元(其中2个自治县各安排500万元,3个民族乡各安排100万元),建议充分利用好该部分资金。对于民族地区需要市级配套支持的项目资金,除市委、市政府另有要求外,市财政按差异化原则予以最高比例配套,加大市级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少数民族地区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

  我市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引进人才。一是对少数民族地区高端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岗位补助。2015年,我市出台《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少数民族县区高端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5〕70号),对在连南、连山县工作且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为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发放1000元/月的人才补助,鼓励和吸引高端紧缺优秀人才到少数民族县区工作,稳定少数民族县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二是支持北部地区人才引进。2018年,我市出台《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清发〔2018〕13号),对新引进到我市连南、连山等北部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实行奖补,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年补助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助4万元,本科毕业生每年补助2万元,补助期为5年。这些举措,有效支持了少数民族地区引进包括信息专业在内的各类人才。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连山、连南两县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对少数民族县区人才引进支持的资助政策,加强宣传动员,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信息化人才引进的力度。二是修订政策延续资助。我市将对已到期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少数民族县区高端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重新修订,继续延续对少数民族地区高级职称专技人才的岗位补助,严格贯彻落实“人才高地”政策,助力我市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加强人才导向。我市将根据各个领域和行业的重点人才需求情况,编制《清远市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2021-2022)》,为未来两年内的人才引进提供指引,把少数民族地区紧缺的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纳入目录,推动民族地区“数字政府”建设。四是建立民族地区负责信息化工作干部的跟班学习、培训等机制。安排民族地区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干部到市直相应岗位学习,或专门举办信息化工作培训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五是连南、连山两县对本地区信息化领域人才进行摸底,对现有人才情况和急需人才种类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根据短缺情况,在粤东西北地区基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中进行重点引进,引进的人才中符合我市人才资助条件的,申报纳入我市“起航计划”等人才项目资助。

  四、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技术攻坚,尽快解决数据资源共享难的建议

  目前我市各业务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亟须加强,存在与省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暂未实现自动对接,部分单位如消防、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的业务审批系统属于垂直建设和管理,未能实现与市“一门式一网式”审批管理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对接共享,“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仍然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市已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数据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清远市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按照省“数字政府”数据治理专项工作部署,围绕民生服务、营商环境等领域业务场景,以业务需求为驱动,持续不断地开展数据治理,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政府内部运作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三少一快”,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完善全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目录的一致性,梳理并形成部门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需求目录清单、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数据服务目录清单以及共享负面清单,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的一致性、规范率达到90%以上。二是完善数据采集汇聚和更新机制,实现对各市直部门及重点行业的基本数据的完整收集,数据鲜活率达到90%,为全市政务业务的开展提供鲜活的数据支撑。三是完善各层级间数据共享模式和共享渠道,打造省、市、县(区)一体化数据共享体系,实现信息共享率达到90%。完成政务大数据中心清远市分节点的建设。四是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五是建立数据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市、县(市、区)政务部门数据治理主体责任,建立能与省级政务部门顺利对接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治理工作模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数据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数据治理标准化、规模化、制度化建设,实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目标,推动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关于实现政务服务一体机在连山等少数民族地区镇、村(社区)的全覆盖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在市政务服务大厅,清城区、连山县、连南县政务服务大厅,英德市连樟村、清城区洲心启明社区、龙塘长冲村,佛冈县汤塘镇及英德广清产业园试点部署了9台政务服务一体机。政务服务一体机已完成公安、司法、人社、自然资源、民宗、残联和税务等12个部门66个事项的服务汇聚,实现“一机通办、立等可取、一次办成”,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今后,我市逐步扩大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范围。加大力度推动一体机向城乡社区、重点村、产业园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延伸。同时,进一步因地制宜拓展服务事项功能,逐渐覆盖出入境、交管、人社、民政、卫健、残联等基层群众办理量大、关注度高的事项,让一体机更好用,基层群众更爱用。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0763-337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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