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黄道文(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落实华侨农场归侨侨眷房产证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对于英德华侨茶场归侨侨眷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清远市英德市人民政府早在2018年已印发《英德市华侨茶场危房改造房产证办理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英德市自然资源局也对办证工作提出了《关于华侨茶场居民不动产权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英国土资函〔2018〕163号)。截至目前,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并办结了华侨农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15宗,未办理房产证的户数有5651户,其中英红茶场2442户(拆旧建新800户,集中新建1642户)、英华茶场2574户(拆旧建)、黄陂茶场635户(原地改造400户、拆旧建新235户)。
二、主要原因
华侨农场归侨侨眷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开展缓慢,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不动产暂时还不具备登记发证条件,如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竣工备案材料,用地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占用农用地,未批先建、批而未供等。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英德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华侨农场归侨侨眷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对于不具备发证登记条件的归侨侨眷房屋,如土地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占用农用地、未批先建、批而不建、批而未供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对于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责成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尽快重新理顺华侨农场不动产登记受理清单及办事流程,加大服务力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帮助归侨侨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英德市自然资源局的业务指导力度,共同推进归侨侨眷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
(三)对于黄道文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的处理建议:
1.对于部分用地无土地权属来源、未办理国有土地证的问题,由英德市自然资源局核实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后,认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经公告30天无异议,报英德市人民政府审批,予以确权登记。
2.对于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的问题,按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华侨茶场居民不动产权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英国土资函〔2018〕163号)处理。
(四)清城区清远华侨农场归侨侨眷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参照上述处理意见执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