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2131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连州市人民政府:
我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实施连州市中小型灌区加固改造的建议》(第2022131号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一、据统计,省下达我市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79.22万亩,其中连州市10.83万亩,约占总任务量的13.67%。连州市通过前期高标农田项目的实施,完善了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二、2022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以及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对提案所反馈的问题,我局将结合《清远市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优先做好建设规划,加强与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做好项目的有效衔接,按照补短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田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清远市是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被列为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建议水利部门利用清远建设国家级、省级试验区、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清远政策和资金支持,将清远作市为水利建设试点单位,支持清远大胆创新机制推进中小型灌区加固改造,加快清远水利现代化步伐。
四、根据省委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9号)精神,要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包括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同时,根据《市政府六届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2012〕2号),从201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老区建设,建议连州市乡村振兴局每年老区专项资金安排向属于老区范围的中小型灌区倾斜。
五、建议连州市水利局加强与市水利局沟通,争取将连州市中小型灌区加固改造项目列入省“十四五”规划灌区改造项目,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获取省级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尽快恢复灌区灌溉功能作用。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曾伟,电话:336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