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217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市水利局:
我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对因清远水利枢纽蓄水造成的减产农田继续进行补贴的建议》(第2022177号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一、2022年5月5日,我局会同市农推中心耕保科、市人大代表麦露和横荷街办有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横荷街大有村因清远水利枢纽蓄水造成的减产农田问题,2021年6月9日清城区水利局已对该事项明确答复(城区水利函〔2021〕12号)。清城区水利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横荷街道办事处协办,2021年区水利局已交办横荷街道办事处编制设计方案,且区水利局已申请专项债(水利工程)解决该项工程有关措施的资金,待方案通过即可动工,建议水利部门加强跟踪,落实排涝水利设施建设计划,同时争取上级建设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尽快恢复横荷街大有村农田耕种。
二、2023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是土壤改良、农田灌溉排水、科技服务以及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对提案所反馈的问题,我局将结合《清远市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实施方案优先做好建设规划,加强与清城区农业局沟通,做好项目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田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涉及粮食生产的补贴主要有3项,分别为耕地地力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和双季稻轮作休耕补贴,均为中央补贴资金,暂不符合对所提提案意见进行专项补贴。
三、2021年省临时下发了几次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用于灾后恢复生产支出,该项资金由市局制定方案分配给各县(市、区),再由各县(市、区)下发给相关镇,建议可在该项资金内给予支持。同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以及耕地质量提升的资金保障力度。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336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