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黎智明(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对连州市区至西江段国道升级改造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由于连州市区至西江段国道升级改造项目并未纳入部、省“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如要在中期评价时调整增加,连州市政府需在今年完成大部分前期工作,从以往项目推进情况来看,难度极大。如要推动项目建设,我市建议连州市政府尽快启动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报省级部门审批或争取纳入省“十五五”国省道建设计划。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源规〔2018〕3 号),除国家级重大建设项目和省级高速公路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市建议连州市政府利用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窗口期,预留线性通道,同步开展前期工作,向省发改委申报将本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市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省重点项目申报和用地手续办理工作。
目前,我市交通、公路职能已下放各县(市、区),该道路的升级改造属于地方事权,我市建议连州市政府优先统筹好上级转移财力资金、债券资金、交通建设专项等资金,解决好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市财政、交通、公路等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专此函达。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