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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5041号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5-04-16 16:32:4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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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我局对清远市人大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第2025041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做好挂牌测绘建档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工作。现全市已公布历史建筑194处,历史文化街区3片,35个中国传统村落,均已完成挂牌、测绘建档工作,数据信息均已录入历史建筑信息平台。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为有效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短板问题,确保我市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2022年,清远市市级财政安排308.24万元用于编制《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两项规划并于2024印发,用于指导县(市、区)在城乡建设及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下一步,我局督促县(市、区)贯彻落实《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开展历史文化资源巡检,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专此函达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16


(联系人:于岚,联系电话:0763-339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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