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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会议第20220312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6-06 16:29:1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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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市政协委员八届会议《关于推进我市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的建议》(第20220312)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出台政策文件。2014年,我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办等部门印发了《清远市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对新建建筑、新建居住区及其它公共设施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标准,对未按要求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严格执行相关设计规范。我市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落实无障碍设施,以施工图审查为抓手,对未按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确保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

三、强化施工质量监管。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工程的建设,我局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督促监理单位按照有关规范和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对项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严禁擅自调整或者改变设计的行为,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6


(联系人:陈舒婷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3-337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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