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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306号提案的回复

时间:2022-10-14 17:11:4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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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30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陈淑清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关注我市城市树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出了存在问题,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经综合相关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强化前端管理,严格把好城市绿地设计方案审查关。一是指引树木种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于2016年编制完成了《清远市城市绿地乔木种植规划指引》(清府函〔2017〕388)。规划根据园林树木的生长习性、观赏特性、园林用途等方面的差异及其综合特性,适地适树,在最经济的投入获得最佳的绿化效果和最大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的基础上,重视其艺术观赏效果的原则制定了市政道路、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等不同区域的树木种植指引。二是坚持适地适树。市自然资源局在组织编制完成的《一批道路绿化提升(彩化)规划》(清规委〔2021〕3号(08-05))、《清远市松苏岭公园规划设计方案》(清规委〔2015〕5号(08-02))、《清远市北岸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等多个规划中,都采用因地制宜、经济节约、适地适树、美观实用、和谐统一等原则来规划配置园林植物和道路绿化植物;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严格把关绿化设计,科学种植城市树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部门协同把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清远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市建设局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及联合验收等阶段,参与审查验收,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市工改办名义,明确要求施工图审机构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绿化内容的审查。从源头上控制追求过大规格苗木、从山区移植古树到城市、引种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植物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做法。

二、完善制度,规范日常养护。为遏制城市树木过度修剪问题,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印发了《清远市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印制了《清远市常见城市树木修剪指南》宣传海报,对城市树木修剪的类型、标准和注意事项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市树木修剪工作,维护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巡查督导,严禁树木过度修剪,要求只有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常规修剪无法解决问题的,才能申请回缩修剪,而且必须按照程序做好修剪方案、方案公示、方案备案后,才能进行回缩修剪。

三、强化论证,发挥专家作用。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从严审批。对涉及较大面积占用绿地、较多数量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后,依法从严审批。同时,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提升我市科学绿化工作水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市直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征集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建立专家库,旨在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的论证、评审,城市绿化行政审批中涉及占用城市绿地和树木迁移、砍伐等事项及非常规的修剪行为等过程中,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加大宣传,提升保护树木意识。一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结合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在向秀丽公园现有建筑物内建立了清远市国家园林城市科普展馆,通过视频、图文、沙盘模型等方式展现清远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的“大与美”,提高市民对国家园林城市的认识,让市民切身感受园林绿化与生活的息息相关,倡导市民爱绿护绿意识。二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清远日报合作,开设《清远古树名木的“古仔”,等你来讲》专栏,通过加强市民参与的方式,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宣传保护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建言献策。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柯洁娴,339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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