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我局对清远市政协第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在清远古村落中规划建设“乡村书房”的提案》(第20240425号)会办意见如下:
一、清远市传统村落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清远市共有35个传统村落中国传统村落(其中清新区1个,英德市5个,连州市19个,连南瑶族自治县5个,佛冈县4个,阳山县1个),共有16个广东省传统村落(其中有8个既是中国传统村落,又是广东省传统村落)。我市传统村落均已完成挂牌及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主要工作举措
(一)开展《清远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编制工作
根据清远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1月印发的《关于印发<清远市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通知》(清常办〔2023〕1号)要求,我局牵头起草《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23年9月28日,清远市八届第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送审稿)》。2024年4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进行了审议,目前,已完成二审工作,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建立市级巡检机制
从2022年开始,我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历史文化资源实地巡查评估及咨询服务工作,对全市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县(市、区)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配合市人大完成《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专此函达。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于岚,联系电话:0763-337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