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0240100号来信答复的函

时间:2024-06-07 10:48:0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胡丽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和谐小区建设的建议》20240100)收悉经研究,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通过贯彻实施《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和谐小区建设工作

    《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21日颁发实施。为了突出党的领导,《条例》第三条规定了“物业管理区域内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积极发挥作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协调运行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条例》第八条规定镇街应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本市‘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我局于202319日发出《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宣传贯彻<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清建〔20233),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贯彻《条例》,指导、督促通过加强物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二、通过推动清远市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工作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为贯彻实施中共清远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健末梢”行动2023年重点任务工作指引>的通知》(清委基层治理办〔20233号),我局和市住建行业党委联合发出《关于推动清远市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推动辖区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工作,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企业,应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686个小区,其中有物业服务的小区422个,物业服务企业431家,共有26个物业党支部,有154个物业服务人员的党员。我局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工作,加强物业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工作,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三、通过开展“红色物业”试点工作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红色物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机党函〔2021872号)确定了我市的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凤城世家)、广东汇家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凤凰春天花园)、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远万科华府分公司(清远万科华府)、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佛冈分公司(清泉城小区)等4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全省“红色物业”试点单位。这4个“红色物业”试点小区,按照党建引领好、班子队伍好、联建运行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监督好的“五好”标准,以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极探索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着力破解物业管理难题的措施办法和工作制度,切实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开展“红色物业”试点工作,以“红色物业”试点为标杆和榜样,引领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积极化解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纠纷,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四、通过加强物业小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清远市住建系统党委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要求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都应积极争取成立党支部;暂时不符合成立党支部的企业中的党员,可以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党支部;无法把组织关系转到清远的党员,可以作为流动党员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党支部。已成立了党支部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利用党支部的平台,参与小区重大事项那个的决策,联合小区党员业主,共同协商解决小区的重大、疑难问题,共建和谐温馨的家园;我局将继续通过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平台,加强物业小区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五、通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员与社区交叉任职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要求“推动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我局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中的党员或党支部的委员到当地社区交叉任职,加强基层治理工作。目前清远万科华府党支部支部书记杨思敏已挂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凤翔社区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连南瑶族自治县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安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邬明柱、通雅苑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黄飞燕、城市广场业委会主任邓洪标担任了中共三江镇社区委员会“大党委”兼职委员;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支部副书记陈炜程派驻中共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党支部第一书记;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光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林诗华派驻中共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党支部党建指导员。我局将继续通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员与社区交叉任职推动和谐小区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或换届工作的指导

    由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或换届工作由属地街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市、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清远市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健末梢”行动2023年重点任务工作指引》采取“镇街+住建部门”双指导的方式,积极支持有意愿的小区成立业委会,优先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党员骨干、热心党员业主、党员楼栋长等依法推选为业委会成员候选人。暂时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按照《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推动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监督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

七、推动老旧小区、单体楼党建网格化管理

    各街镇要按照《清远市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健末梢”行动2023年重点任务工作指引》的要求,在无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单体楼全面推行楼栋长制度;将相邻单体楼、老旧小区整合划分为党建网格,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群众意愿”工作原则,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础性的物业服务,强化党建抓手,规范老旧小区、单体楼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人居环境;推动网格党小组作用发挥,网格党小组作为社区党组织在城市基层的“末梢神经”,组织党员骨干协调推进小区治理、楼栋管理等基层治理工作,构建守望相助的和谐邻里关系和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八、关于街镇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考评的问题

    由于上位法只规定了政府部门及街镇可以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没有上位法规定街道和社区党组织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评,因此,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评暂时难以实施。

九、关于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时将中组发〔2022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纳入的问题

    我局在起草《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送审稿)》时,曾经把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优先推荐共产党员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等相关内容放在送审稿中,但被省人大法工委在审核、修改时删除了,理由是由政府执行的地方性法规不宜制定党组织的内容,而应当由党的法律法规制定。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6


(联系人:莫开勇,联系电话:3376689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