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局对市政协八届第三次会议《优化城市“口袋”公园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提案第20240281号)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1〕14号)、市城乡规划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通知》(清建〔2015〕10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筑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小区市政工程),我局于2022年8月22日印发《关于强化建筑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通知》,将住宅小区(含公共建筑)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广场、小品、水环境、环卫设施等工程,要求办理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且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截至目前,本市住建部门监管的小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31个,2022年以来,竣工验收合格工程5个,其中一次通过验收工程共5个。下一步,建议将小区园林统筹规划到“口袋”公园的功能安排、设施设置、植物配置、地面铺装、文化元素里面,植入本土文化与周边市政园林衔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朱宏锋,联系电话:0763-386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