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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入户吗?

时间:2024-05-10 09:40:38 来源:清远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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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市民朱先生问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要出具房租发票吗?别的城市都不需要。

市财政局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3月28日印发《关于优化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优化了我市租房提取政策,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各种租房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


其中,对租赁商品住房且租赁合同未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情形,缴存人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无需提供租房发票等其他材料,提取额度为500元/人/月。


教育相关

市民吴先生问

小学一年级报名是几月?
市教育局答

一般在6—7月,具体时间和流程请关注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公告。

市民陈女士问

今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认定什么时候发布?  

市教育局答

清远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点击此处可查看

市民房先生问

小孩在深圳读小学五年级,初中想就读清远东城一中,有户口限制吗?只有购房合同还没有不动产证,可以办理入户吗?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房或合法自建住房,可以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材料:

①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②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④购买成套商品房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或已登记备案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申请人提供上述审核材料到房屋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入户。


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如在清城区购买了房产并入住,且小孩户籍已迁入所在房产,可以在每年秋季开学前,向房产对应学区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该学校结合学位情况考虑是否接收,接收后再报清城区教育局学籍办审核。若所在学区的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详情可致电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763-3331646。


2024年秋季招生报名政策将于5月在“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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