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入学
市民张女士问 我市是否有设立“教育奖励金”?
市教育局答 我市没有设立“教育奖励金”,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视自身条件申请如下项目的资助: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学年16000元,研究生20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5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可在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为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可在入读后向所读大学申请。
四、学费减免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具体可在入读后向所读大学申请。
我市是否有设立“教育奖励金”?
我市没有设立“教育奖励金”,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视自身条件申请如下项目的资助: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学年16000元,研究生20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5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可在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为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可在入读后向所读大学申请。
四、学费减免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具体可在入读后向所读大学申请。
孩子在广州六年学籍,户籍在英德望埠镇,怎么办理户籍所在地升学?
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进行。根据您的情况,小升初可在户籍地英德市望埠镇初中学校就地升学,下学期开学前,带上孩子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去望埠镇初级中学报到注册。
离婚后可以把自己和小孩的户口从花都迁回娘家清城区吗?外市户口如何在清远就读公立小学?
公民离婚后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可申请投靠回城镇父(母)户中。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和所投靠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所投靠父(母)的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公安派出所或单位出具能证明双方关系的权威证明);
4.申请人的《离婚证》;
5.申请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申请人还应提交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没有房产证明。
关于外市户口如何在清远就读公立小学的问题,根据《清城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要求,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在清城区学校的招生范围(即学区,下同)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且户籍在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所拥有合法房产(合法房产是指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且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拥有权属占比51%以上的房产,以下简称“合法房产”)的同一地址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户籍在学校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产的地址上,并实际一同居住;
3.户籍在清城区内、学校学区外,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4.其户籍挂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的派出所,或挂在学区内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合法房产地址上;
5.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6.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学校学区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且持有在清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7.非清城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迁户口请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根据《指南》,外市户口即可能为第(5)(6)(7)类,请对照条件进行报名。详情可致电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3331646。
市民张女士问 2013年入读全日制大专法律事务专业,2016年毕业,2014年参加法律本科自学考试,预计2024年7月拿到毕业证,可能没有学位证,能报考今年的法律资格考试吗?
市司法局答 在2018年4月前取得大专学籍(大专入学)的考生,按老人老办法处理,学历报名要求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对专业和学位没有其他要求,该位市民的情况可以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清远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0763-3364607。
2013年入读全日制大专法律事务专业,2016年毕业,2014年参加法律本科自学考试,预计2024年7月拿到毕业证,可能没有学位证,能报考今年的法律资格考试吗?
在2018年4月前取得大专学籍(大专入学)的考生,按老人老办法处理,学历报名要求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对专业和学位没有其他要求,该位市民的情况可以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清远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0763-336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