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市民奉先生问 我们在朝南维港半岛已入住几年,目前姐姐就读田家炳实验小学,今年弟弟也要入学了,但是因为我们的户口没有迁到这里,招生办打电话告知弟弟可能会被分流到其它学校,这样我们接送孩子会很不方便。现想咨询今年是否有长幼相随的政策,让弟弟跟姐姐在同一个小学,如果没有相关政策,现在迁户口过来是否还来得及,招生最后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八月份还会进行补录吗?
清城区委宣传部答 经向清城区教育局了解,清城区在4月8日清城发布公众号已经进行学位预警,田家炳实验学校列为一级预警学校,5月6日发布招生报名指南,根据《指南》招生派位办法,田家炳实验学校只能派位A、B类,其他类别需要分流到大学区内有富余学位的学校,暂无长幼随读。报名答疑中也明确了,须在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户口簿原件至报读学校,若逾期办理或提交的,则不确保到对应学区的学校入读,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公办学校补录已经在6月份全部完成结束,不再进行补录。
详情可致电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763-3331646。
市民饶女士问 请问清城区哪里可以报废二手非机动车?
我们在朝南维港半岛已入住几年,目前姐姐就读田家炳实验小学,今年弟弟也要入学了,但是因为我们的户口没有迁到这里,招生办打电话告知弟弟可能会被分流到其它学校,这样我们接送孩子会很不方便。现想咨询今年是否有长幼相随的政策,让弟弟跟姐姐在同一个小学,如果没有相关政策,现在迁户口过来是否还来得及,招生最后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八月份还会进行补录吗?
经向清城区教育局了解,清城区在4月8日清城发布公众号已经进行学位预警,田家炳实验学校列为一级预警学校,5月6日发布招生报名指南,根据《指南》招生派位办法,田家炳实验学校只能派位A、B类,其他类别需要分流到大学区内有富余学位的学校,暂无长幼随读。报名答疑中也明确了,须在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户口簿原件至报读学校,若逾期办理或提交的,则不确保到对应学区的学校入读,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公办学校补录已经在6月份全部完成结束,不再进行补录。
详情可致电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763-3331646。
请问清城区哪里可以报废二手非机动车?
清城区委宣传部答 经向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了解,车主携带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将非机动车送至清远市卓越蓝天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698872;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浩良工业园内),该公司将于7个工作日把相关资料交给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警大队办理注销业务。
经向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了解,车主携带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将非机动车送至清远市卓越蓝天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698872;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浩良工业园内),该公司将于7个工作日把相关资料交给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警大队办理注销业务。
市民李先生问 清城区下廓街和康和小区有很多私自霸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进行管理。
清城区下廓街和康和小区有很多私自霸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进行管理。
清城区委宣传部答 经向凤城街道了解,康和小区内公共停车位确实存在部分车主利用摩托车霸占小车位的情况,该行为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还严重影响了其他居民的车辆无处停放。工作人员现场警告车主规范停车,不得利用摩托车霸占小车位,相关车主已现场整改,并承诺以后不会这样做。
下一步,凤城街工作人员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该小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车辆乱停放、占道问题及时做好劝导和解释工作,让车主自觉规范停放车辆,不断提高康和小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周边居民的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经向凤城街道了解,康和小区内公共停车位确实存在部分车主利用摩托车霸占小车位的情况,该行为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还严重影响了其他居民的车辆无处停放。工作人员现场警告车主规范停车,不得利用摩托车霸占小车位,相关车主已现场整改,并承诺以后不会这样做。
下一步,凤城街工作人员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该小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车辆乱停放、占道问题及时做好劝导和解释工作,让车主自觉规范停放车辆,不断提高康和小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周边居民的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办证
市民虞小姐问 我和父亲在清新区务工多年,一直租房,名下没有固定房产。最近在清城区购买了现房,房产登记我和父亲为共有产权,拿到房产证后想将户口迁入清城区,请问办理落户是什么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我和父亲在清新区务工多年,一直租房,名下没有固定房产。最近在清城区购买了现房,房产登记我和父亲为共有产权,拿到房产证后想将户口迁入清城区,请问办理落户是什么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市公安局答 根据我市现行户籍政策,在我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经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可将户口迁移至该地址。如需办理迁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②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③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与申请人关系的须提交关系证明;
④购买成套商品房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或已登记备案《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
申请人提供上述审核材料到房屋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根据我市现行户籍政策,在我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经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可将户口迁移至该地址。如需办理迁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②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③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与申请人关系的须提交关系证明;
④购买成套商品房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或已登记备案《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
申请人提供上述审核材料到房屋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