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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津贴、转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时间:2025-05-10 12:46:02 来源:清远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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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市民廖先生问


本人是清远户籍,2023年在清城区购买一套住房商业贷款(建设银行)现在想转公积金贷款可以吗?(广州市公积金)  

市财政局答

经了解,咨询人为清远户籍,在广州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2023年在清远购置房产并在清远建行小市支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根据《清远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咨询人的户籍地、缴存地、购房地等情形符合商转公的基本条件,但还需要满足“原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三年以上,且该贷款尚未结清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的条件,由于咨询人为2023年购置的房产,正常还款未达三年以上,因此暂不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申请条件。如咨询人在清远购买的商品房为名下不超过第三套的住房,正常偿还商业贷款达三年以上,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取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市民黄先生问


(清城区)交社保已满15年,现单位不再续约,那如果继续交社保的话还可以按原来的标准(个人+单位部分)交吗?如果不能,只能降低标准继续交的话,到达退休年龄时还能领取到前15年单位交的那部分钱吗?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属分局答

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3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清远地区缴费下限为4492元(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如您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在缴费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2.我省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等文件规定计发。主要是根据参保人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情况(包含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和灵活就业身份缴纳)、退休年份、年龄等因数影响养老待遇,鼓励参保人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市民朱女士问


怀孕期间转换工作单位购买医疗保险,且到生产期在新单位未购买满一年,是否会影响后续申请生育津贴?

市医保局答

经联系市民,市民表示其分娩预产期为2025年1月。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5号)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参保人享受的生育津贴超过30天的,原则上按月发放,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按规定连续参保。产假或休假结束后向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可一次性拨付。




交通出行


市民谭女士


清城区恒大银湖城楼盘较大,社区居民多,外出基本上是靠楼巴和私家车,从家里走到马路需要20-40多分钟,而马路旁的公交车大约半小时才有一趟,对需就医的老年人来说非常不方便。请问能否可以在银湖城铺面门口或小区内设置公交车始发(终点)站,通往清远市区的医院、超市或广州市的医院?

市交通运输局答

该小区门口周边的道路和小区内并没有具备设置公交站点的条件,且市区公交车车均在8.5米以上,小区道路不具备公交车辆进入小区候车的条件。对于小区市民的公交出行仍以接驳方式为主,如公交换乘、城际换乘等方式。


市民徐先生问


连州市慧光路宝塔巷26号至32号路段,很多是泥路和烂路,出入不方便,盼望有关部门修建水泥路 。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

针对网民反映的情况,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组织专业市政维护公司尽快对宝塔巷26号至32号路段进行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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