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辛海辉同志为清远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的拟转任人员,现予以公示公告。公示期7天(1月29日—2月6日)。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1 |
辛海辉 |
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受理举报电话: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667235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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