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社【2013】514号
关于黎建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
黎建华同志任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原伟权同志任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梁智威同志任清远市水务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领导职务干部待遇);
莫新铨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罗家泉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陈丽霞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兼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杨正根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范桂密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淑芳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何其标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润生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马军同志任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清远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邓菲同志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鲁小鹏同志的清远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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