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
鲁小鹏同志兼任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刘新茂同志兼任清远市粮食局副局长;
成拥党同志任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副调研员(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待遇),免去其清远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刘章炜同志任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副调研员(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待遇),免去其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珊珊同志任清远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清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丘静同志任清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清远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焱文同志继续挂任清远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时间至2018年11月);
卢昌耀同志任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宗伟勋同志任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步军同志任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黄羽璇同志任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朱伟雄、欧富荣、吴启辉同志任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黄学明同志任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总工程师;
郭楚刚同志任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副调研员;
免去王灵仕同志的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处级;
免去林永泽同志的清远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莫慧机同志的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原清远市公路管理局的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副调研员职务自然免除。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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